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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中立:货币政策调整应该以史为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03:1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尹中立(社科院金融专家)

  央行16日发布了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表示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

  不要轻易放松货币政策

  物价的回稳使市场对于货币政策“微调”的预期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商甚至提出了 “2009年重新再来”的口号。不仅如此,国际上希望中国放松货币政策的声音也开始多起来,希望中国再次扮演拯救世界的角色。但笔者认为,通过放松货币政策的方式来刺激经济的做法必须慎重。

  我们还是看看历史的教训吧。2008年11月份开始,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央决定采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最初的估计,2009年的信贷总量应该在5万亿多一点,结果却是前6个月信贷总量就超过了7万亿,全年的实际信贷总量超过了11万亿(统计口径是9.5万亿,还有2万多亿在银行表外账户)。“适度宽松”变成了“极度宽松”。

  为什么中央的“适度宽松”演变成了事实上的“极度宽松”?这与中国的国情有关,最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没有严格的预算约束,而银行缺乏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强烈的投资冲动不仅来自做出政绩的需要,其中很大的动力来自寻租的需要。按照现在的政府控制体系,地方人大对本级财政有预算控制的权力,但事实上这种控制权力没有落到实处,地方政府可以毫无节制地设立“融资平台”到银行贷款,而这些贷款很多都有地方政府的财政担保,成为地方财政的或有负债。有些地方财政的或有负债超过了当年财政收入的十倍,财政预算的功能基本上是虚设的。

  如果只是地方政府有投资冲动的话,事情还不至于搞糟,因为投资需要资金,只要银行有风险控制能力,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也不会出太大的娄子。而现实的情况是,银行并没有真正成为风险自担的金融机构,按照当年朱镕基总理的说法,银行给地方政府不负责任地放款“至少是被迫加自愿”。对于银行的负责人而言,多放贷款可以增加自己的奖金,而他们对信贷的风险不负任何责任。

  强烈的投资冲动和预算软约束成为地方政府现状的真实写照,而商业银行由于股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还没有成为风险自担的金融实体,在很大程度上,商业银行是政府的附属物。在此实际背景下,控制和引导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就成为中央政府永恒的主题。这里的所谓“控制”主要就是对于货币与信贷的控制,保持信贷与货币的合理增长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底线。

  “信贷规模”符合国情

  1992年的信贷与投资的扩张,导致了1993年、1994年的物价飞涨和经济过热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当时的房地产投资过热,直接导致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和上万亿的银行不良贷款。到1998年,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率达到了28%。之后,中央政府总结了这些教训,牢牢把握住了货币与信贷的政策底线不突破。即使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搞了很多基础设施的建设,但对于货币与信贷一直采取了“稳健”的方略,避免了经济大的波动,这是成功的经验。

  那么,如何确保货币与信贷的合理增长?这里涉及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即中国的货币政策工具到底要不要“信贷规模”?在货币政策的操作中,该工具经过了几次波折,几年前把这个工具当作计划经济的“遗留”给废除了,之后又被请回来,但人民银行似乎对这个工具的使用多少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事实上在采用,但又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采取“电话提醒”和“窗口指导”的方式进行。

  有人认为应该废除这个 “信贷规模”,理由是这种直接调控的有效性否定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不要传导,直接调控,会使得货币政策显得十分僵化,缺乏灵活性,没有回旋的余地。此外,这种“一刀切”使得很多有效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我们社会中存在着大量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而这部分需求没被满足,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银行贷款规模受到了人为限制……有损于整个金融体系,也有损于实体经济”。

  而笔者认为,这些理由放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许是成立的,但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不仅有企业,而且有地方政府及政府控制的企业,他们的行为并不都会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用纯粹的市场经济手段调控是不会有效的。因此,必要给“信贷规模”贴上“行政手段”的标签而弃之。

  压缩投资才能抑高利贷

  当前,希望放松货币政策的一个很重要理由是市场利率高企,很多中小企业的融资出现困难,有些地方还出现高利贷热潮。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民间的高利贷行为,出现企业的资金链断裂,最重要的原因还是2009年前后的宽松货币政策所造成的。在宽松货币政策的刺激下,全国上下大干快上,投资出现井喷,而投资井喷之后又倒逼信贷的进一步增加;如果信贷扩张不能赶上投资的扩张速度,则资金必然紧张。因此,要解决民间高利贷现象,只有一条路——压缩投资。

  1993年6月份开始的宏观调控后,也出现过类似的高利贷、乱集资、炒资金、银行乱拆借资金等现象,当时的应对手段就是坚决控制不合理的投资项目,尤其是压缩房地产投资。当然,代价是高昂的,出现了广东国际信托破产、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中农信倒闭等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一系列麻烦事,政府为这些机构的清理整顿至少花费了2万亿的资金,正是这些高昂的代价,使中央政府一直死守货币与信贷的政策底线,即使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仍然没敢实施“宽松货币政策”。

  总之,面对国内外的市场和舆论的压力,我们应该以史为鉴,守住货币与信贷的政策底线,切不可再蹈2009年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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