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奖开发商两亿坑了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06:45 来源: 北京晨报2009年,云南曲靖以6.83亿元价格将市中心一块土地卖给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实业公司。曲靖获得土地纯出让收益2.4亿元,其后曲靖将2亿元收益金以财政支持的方式奖励给开发商,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律师指出,曲靖此举明显违反土地招标制度。(《中国青年报》)
●毕晓哲
2亿元“奖励”有着地方政府官员的“良苦用心”。在2009年年初,国际金融危机并未完全走出困局,当时国内各城市楼市相对低迷,土地流拍现象较为严重,这是地方政府所不能容忍的。一个带有“奖励”色彩的返还土地出让金,一方面有地方吸引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救市”。获得“奖励”的只会是极个别开发商,但一个高达2亿元的“奖励式返还”之下,保持的却是地价的继续高企,最终“丰富”的依然还是地方财政的“篮子”。2009年《中国房地产报》就曾报道,采取“返还”或“打折”式“赠送”开发商土地出让金的城市远非个别,就是当时地方政府想继续抬高地价进而“放长线钓大鱼”的一种应对策略。
这种“奖励”本身也带有“交易”和“利益勾连”的性质。违法违规的“返还”和“奖励”之下,伤害的是公共财政,剥离的是高房价理性回归的可能,“坑害”的是最广大的房奴和商品房消费者。2亿元“奖励”开发商背后的“猫腻”,不能不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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