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2年度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4 08:0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产业集聚区及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项城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在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拉动投资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的意见》(项政[2010]41号)的规定,现就选报2012年度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选报的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凡符合下列各条件的项目均可选报:
1、符合国家最新的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
2、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3、成长性和带动性强、对全市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
4、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300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
5、包括国家、省布局的重大项目,包括项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重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项目、重大生态工程和节能减排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其它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
(二)项目分类
1、重点项目按性质大致分为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两类;
2、各项目按实施进度可分为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两类。新开工项目是指当年能够完成备案、核准、审批、通过规划预审、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落实建设资金并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各种建设手续完备,上年度在建当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3、凡是2012年计划竣工(指当年建成投产或投用)的项目均要在汇总表备注栏给予注明。
(三) 有关选报要求
1、按市委、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文件规定:每个单位选报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得少于1个;
2、所选项目可以是2011年在建项目的续建,也可以是2012年拟新开工项目,拟新开工项目原则上要在2012年内能够实质性开工建设;
3、各单位要对项目选报工作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与“十二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全面衔接,认真筛选推荐项目,在项目报送前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各单位要对占地较多的项目严格把关,从严控制用地指标,所有选报项目中一律不得含有商业性房地产项目。进驻集聚区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定。各单位所选项目由项城市政府重点项目办组织有关方面和专家评选,综合平衡、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同一个项目,牵涉到几个部门的,各部门间互相协商,只能有一个业主单位。申报项目时以该项目业主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不得多家重复申报或分解申报(其余相关部门可作为协办单位,在项目简介中给予说明)。
二、选报程序和时限
(一)首先由项目业主单位填写《2012年度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控制表》和《申请上报项目简介》(见附件以下简称《进度控制表》和《项目简介》),然后交由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产业集聚区或行业主管单位审核把关并填写《2012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暂无业主的项目由乡镇(办事处)政府或市直行业主管单位直接填报。
(二)由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产业集聚区或行业主管单位把汇总后的《项目简介》、《进度控制表》及《2012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三)报送项目时凡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已完成的,务必附批准文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前期工作未完成的要在项目简介中予以说明。
(四)各单位所报重点项目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五)本次重点项目申报最终结果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六)报送时需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份,无电子版或改变格式者退回修改,直至达到文件要求方可接收。
(七)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吕建中韩林杰
联系电话:4213323
地址:发改委五楼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电子信箱:xcszdxmb@163.com
附:1、《申请上报项目简介》
2、《2012年度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控制表》
3、《2012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项城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