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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检测报告最高将被罚10万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4 12:21 来源: 上海商报

  12月1日起实施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检测管理办法”

  从12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昨天举行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着重介绍了这两个“管理办法”的主要举措。

  商报记者 唐迎寅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不逾2个

  据介绍,实践中,有些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项目太多,到场监督率低;监理单位在竞标、承接业务时承诺提供资质等级较高、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到了施工现场就随意更换。针对这些问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强调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中的重要责任,完善和强化对监理违法行为的处罚。

  根据《监理办法》规定,监理单位需要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次,限制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数量,对大型建设工程、保障性住宅和重大工程,其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的监理;对其他建设工程,已担任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监理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监理办法》在现有法律、法规对监理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基础上,对其他未进入规定的监理违法行为,比如监理单位委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违反任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等,规定了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数据或报告最高罚10万

  据了解,国家目前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从业人员缺乏资质管理的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或者经检测行业协会考核合格。

  为了保障检测活动的真实性,限制弄虚作假行为,《检测办法》将整个检测过程纳入检测信息系统管理,规定法定检测项目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将从取样、制样、送样,到检测、出报告的整个检测过程纳入检测信息系统管理,通过各个环节的限制,通过“机器管人”,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真实。

  由于检测违法行为会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检测办法》根据检测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检测活动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不履行《检测办法》规定义务的其他检测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处最低1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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