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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丹桂的仇与张子善的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5 23:21 来源: 华夏时报

  ——辛亥革命百年系列之二十三

  章敬平

  法学博士

  zjphhh03@gmail.com

  1951:为海上名伶报仇

  1951年7月27日,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陈毅签署了一纸决定书,为越剧界沸沸扬扬扯了三四年的筱丹桂案画上了句号。

  筱丹桂,是解放前上海滩鼎鼎有名的越剧演员。日后和他结下孽缘的经纪人,当初为了捧红筱丹桂,不惜变卖家产,银弹开路,今天给她结干娘,明天送她上报章,不过一年半载,筱丹桂就在越剧界大红大紫,那个下了血本的经纪人也赚得钵满盆满。不知道是因为感恩,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和所有寻常的故事一样,筱丹桂很快委身于这个比自己年长十来岁的经纪人,做了他事实上的偏房小妾。

  这个经纪人把筱丹桂视为自己的私产,严厉管束她的人际交往,不准她与其他男性来往。这个要求,对这个红透上海滩的名演员来说,无疑过高且不太切合实际。1947年秋天的某个午后,那个经纪人有事外出,一位越剧圈的男导演乘虚而入,约筱丹桂去看美国电影《出水芙蓉》。一对演艺界男女私自外出看电影,激怒了经纪人。这位海上名伶也不过是一个20岁的女孩子,没经过大风大浪,一折腾,精神上受了刺激,便服毒自杀了。

  这是我们今天对筱丹桂死因的一般理解,那个时候,警方也是这样理解的,他们将那个经纪人拘捕了,以教唆自杀起诉至法院。很快,法院又将他释放了,说是证据不足。

  筱丹桂的死,就这样了结了?越剧界同情筱丹桂的人很气愤,想想她服毒后容颜尽毁的惨状,念念她留下的“做人难,人难做,死了”的遗言,虽然司法机关宣布经纪人无罪,筱丹桂的朋友,尤其是那个陪她看电影的导演,依然恨在心头。

  一转眼,陈毅元帅率领人民解放军攻入上海。上海变天了。筱丹桂案在一个呼啸而至的大时代面前有了转机。1951年5月,一群越剧演员致信上海市文化局,要求调查筱丹桂自杀真相,矛头直指那个经纪人,说他是个戏霸,说他逼死了筱丹桂。

  逮捕。揭发。

  人民民主专政的浪潮中,当年那个陪筱丹桂看电影引致大祸的导演站出来,指责筱丹桂的经纪人有计划有目的地逼死筱丹桂,霸占她的财产。军事管制委员会怒了,根据群众的揭发,他们宣称,该经纪人是个反革命。我猜,这个经纪人可能并不懂得何谓反革命,但是,革命者认为他是反革命。

  反革命是个值得玩味的词:革者,改变也。命者,天命也。革命者,改变天命是也。商周时期,替天行道的汤讨伐荒淫暴虐的桀,英明伟大的周武王讨伐酒池肉林的纣,都被史书描述为“革命”。可见,中国史书上的“革命”就是改朝换代,反革命就是反对改朝换代。按理,反对改朝换代是种政治主张,谈不上对,也谈不上错。只要不动刀枪,不谋人钱财,不害人性命,不付诸行动,不管你怎么反革命,都与刑罚无关,蹲不了监,杀不了头。

  历史上第一个反革命罪嫌疑人虽然付诸行动,照样不认为自己是个反革命。1928年,北洋军阀麾下的一个旅长负隅顽抗,致使国民政府的北伐军损失惨重,被俘虏之后,国民政府套用诞生一年之久的《反革命罪条例》,指控这个旅长为反革命。他为自己辩护道,中国几万万同胞,主张革命的北伐军不过几十万,如果不主张革命的都是反革命,满天之下岂不都是反革命,都要治罪?

  中共执政后,和国民党一样,也将反革命列为打击对象。陈毅之所以能够签署那份命令,所依据的就是5个月前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该条例规定,凡以推翻人民民主政权,破坏人民民主事业为目的者,都是反革命罪犯。至于说筱丹桂的经纪人是否真的抱有推翻人民民主政权,破坏人民民主事业的动机,当时的专政机关可能没搞清楚,也难得搞清楚。只是综合他在解放前后的表现,专政机关在判决书中指责他:解放前,勾结汉奸特务,反动势力,压榨职工,逼死筱丹桂,奸诱妇女,破坏职工运动;解放后,幻想蒋匪重来。

  仔细读读,除了幻想蒋匪重返大陆似乎能跟反革命沾点边,逼死小丹桂,怎么也谈不上反革命。然而,当时的情景就是这样,只有惩治反革命条例,没有刑法,除了反革命的标签,再也找不到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所以,反革命三个字,就像一个魔咒,谁碰上谁倒霉。那个倒霉的经纪人碰上了,算是在劫难逃。军事管制委员会综合这家伙解放前后的表现,认为他罪大恶极,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必须判处死刑。第二天,他被押赴刑场。

  没有刑法的日子里,因为反革命罪被押赴刑场的,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他之后,“反革命罪”,这个中国法治史上的幽灵,盘旋了46年之久,直到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新修订,“反革命罪”这个苏联送给中国的“礼物”,才恋恋不舍地退出历史舞台。

  1952:为张子善刘青山量刑

  1952年2月9日,河北省公安厅临时看守处,某个炉火正旺的小屋,被关押的张子善终于见到了中共河北省委派来的同志。

  当时的天津,是河北的一个地区,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地区的行政机构叫行署,地区党委简称地委,行署的长官叫专员,地委的负责人叫地委书记。张子善起初是天津地区的行署专员,刘青山调走之后,他接任地委书记。

  当省委派来的同志走进他的小屋,他已不再是地委书记,而是一个听候处分的阶下囚。彼此都是老熟人,在这个不合时宜的地点谋面,我猜,他们都有点尴尬。省委派来的同志不是来叙旧的,是代表省委宣布处罚决定的。“省委决定,华北局批准,开除你的党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此结局,读书人出身的张子善应该不会觉得突然。虽说国民党政权的六法全书在中国大陆全成废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没有制定颁布新的刑法,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他的行为还难以定罪量刑。但是,关押70天以来的局势,已经预示了这个结局。

  70天前的那个清晨,张子善应招来到省委机关,事先已让公安厅做好准备的河北省委,向他宣布了逮捕决定,张子善又哭又闹,拒不接受,反问省委为什么要抓他,他有什么罪?省委显然有备而来,对他这样1930年代初入党,被捕入狱后严刑拷打拒不变节,参加革命后功勋卓著,曾在短期内连升三级的革命功臣,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会随意逮捕的。

  逮捕张子善之前一个来月,天津行署一位副专员走进省委大院,向纪检干部检举时任专员的张子善、时任地委书记的刘青山,控告他们俩贪污挪用公款,勾结奸商倒卖军用物资,生活奢靡。

  当时,抗美援朝的战火尚未停歇,毛泽东号召中国人民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支持志愿军,在其主持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要求全国“提倡节约严禁浪费”。这样的背景下,张子善班子成员的举报,引起了河北省委的高度重视。专案组旋即赶赴天津,秘密调查一圈之后,他们向省委报告说,天津地委机关生产中的问题,很多,很严重,建议省委及早考虑解决。

  机关生产,简单说,就是自力更生,保障后勤。“到处是庄稼,处处是牛羊”的南泥湾,是中共在战争年代从事机关生产的典型。建国之初,满目疮痍,百废待兴,机关生产作为优良传统被张子善、刘青山继承了。那时候,重振南泥湾精神,重建家园的,远不止他们俩,省委派出的专案组之所以说他们的问题很多很严重,是因为他们为了搞好机关生产保障后勤供应,不惜挪用公款克扣民工。更有甚者,他们贪图个人享受,挥霍浪费,穿衣,要皮的毛的,吃饭,要酒肉具备,乘车,要卧车,洗澡,要人搓背等等。

  不久,或许还没考虑成熟的河北省委负责人,参加了华东局会议。会上,华东局党委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以及毛泽东的重要指示。政治气候显然不利于张子善,而他本人浑然不知,省委突然调走刘青山在他眼里也不是什么不祥之兆。直到中共河北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对他展开对号入座的批评,时为天津地区代表团团长的张子善才感到麻烦大了。

  8天过后,张子善被逮捕了。当天晚上,华北局向中共中央呈送了一份有“AAAA”、“绝密”字样的电报,标题是“河北省天津地委贪污浪费严重,拟将张刘逮捕法办”。此时,已经调往省委的刘青山,正随中国代表团在国外访问呢。

  第二天凌晨,毛泽东接到这封揭发刘张“贪污挪用公款200万元投入地委机关生产,作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的密电,亲自草拟了一封给“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的电报,开门见山第一句“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

  不久,经毛泽东阅示的报道刘青山、张子善腐败的新闻稿,乘着“三反运动”的东风,在《人民日报》刊发。一时间,刘青山、张子善变成家喻户晓的反面典型。虽说两人涉案金额换算成人民币,也就是挪用200万,贪污6万,放在今天也无伤大雅,然而,在那个全国人民勒紧裤腰带,据说领袖也粗茶淡饭的年代,民愤极大。

  怎么办?开除党籍好办,党内走个程序就行了,难的是刑事处罚。须知,当时,国民党政权的六法全书在中国大陆变废纸了,新的刑法还没有制定和颁布。根据人类在反对封建社会罪刑擅断斗争中提出的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张子善和刘青山挪用贪污公款的行为,在没有新的刑法作为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如何定罪?如果不能定罪,量刑从何谈起?

  中共有走群众路线的传统,党将定罪量刑的“球”,由上而下“传”给了群众。经征询天津地区552名党员干部的意见,536人同意判处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535人同意判处刘青山死刑,立即执行。在此基础上,河北省委形成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接着,华北局给中央发了封电报,说:张刘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河北省委通过,经我们同意开除其党籍;为维护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由河北省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执行。

  最后,毛泽东综合下面的意见,拿了主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人以张刘的革命功劳,请求毛泽东免予一死,毛泽东回答道:正是因为他们两人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不知道,省委派来的同志有没有将小屋之外的决策过程一一告诉张子善,也不知道,张子善听闻死刑立即执行后是怎样想的。面对省委派来的同志,他不可能像今天的腐败官员那样,强调罪刑法定,要求聘请律师或者取保候审,而是自责自己“罪恶深重”,觉得这样处理他对党有好处,只有这样做,才能教育全党。他请省委派来的同志转告省委、华北局、中央,这样处理他很感激,他不骂党,也不喊共产党万岁,他希望省委只处决他一个人,留下刘青山。

  他的遗言不可能挽救刘青山。1952年2月10日下午1时许,刘青山和他一起,被押赴保定市的某个刑场,留给他们的,是两颗子弹,两口紫红棺材。

  那一年,张子善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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