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16:08 来源: 财政部网站有关商业银行:
截至2011年11月22日,共有12家商业银行按照《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受理情况通知书》有关要求补正其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申请材料。根据《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第39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组建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的通知》(财库[2011]145号)和《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受理情况通知书》,财政部已会同人民银行对上述12家商业银行补正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现将第二批受理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申请商业银行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序号
银行名称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