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同盟会对美反击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00: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本报记者 史燕君
面对美方咄咄逼人的气势,中国光伏企业的“自卫反击战”也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11月29日,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牵头,英利、尚德、天合光能、阿特斯等14家光伏巨头参加的应对美国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
“开放光伏市场对全球新能源产业具有重要意义,任何形式的贸易壁垒都将破坏光伏产业市场前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在会上“一针见血”地表示。王贵清同时强调,中国光伏业这次抱团应诉针对的仅是美方的7家企业,无意与美国光伏产业展开贸易战。
中国的光伏反击战也得到了官方的侧面呼应。稍早前,中国商务部已经决定,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
诉讼结果难料
10月19日,以Solar World为代表的7家美国光伏电池厂商质疑中国企业获得违反国际贸易准则的补贴,并向美国政府提出对中国产光伏电池提起“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申请。据了解,美国“双反”调查一般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负责。ITC已于10月19日立案,美商务部则于11月8日立案。
然而,中国光伏电池行业联合应诉代理律师李磊表示,美方的起诉内容比见诸报端的内容范围更大,“本案调查的原始范围是从中国进口的晶硅电池,但申诉企业在ITC初裁听证会前一天突然提出申请,要求扩大调查范围,将‘在中国组装的含晶硅电池的组件、面板及第三国使用中国产晶硅电池所生产的组件和面板’也包含在内”。“这显然是针对中国产电池和组件。这种突然申请扩大调查范围的做法十分罕见,是申诉企业明显操纵调查程序的行为。”
对此,中国企业已按时对美国相关部门提交了详细的反对意见。但在李磊看来,目前裁定结果仍难预测,一方面,ITC和美商务部的调查处于初裁阶段,另一方面,从历史经验看,ITC在初裁中认定产业无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况非常少,不足10%。
在王贵清看来,美国针对光伏产业的调查毫无道理可言。一方面,中国光伏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和设备大部分来自欧美,并为其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同时,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不断扩大源于市场竞争优势,绝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另一方面,中国光伏产业为全球光伏市场作出了巨大贡献,推动了全球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如使平价上网发电成为可能,也推动了全球光伏产业供应链的发展。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董事长瞿晓铧分析,在中国光伏企业快速崛起,并打破原有的国际产业格局后,总有个别国外企业会心理失衡,采取贸易壁垒的手段来攻击对手。“但光伏是一个全球互动的产业链,开打贸易战的结局惟有‘双输’”。
美企补贴更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外媒和外国光伏企业质疑的“中国政府补贴”这个事项,尚德电力(微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施正荣称,中国改革开放30年企业取得的成就不是靠政府资助成长起来的,更多还是来自于自身的技术和管理进步。“比如利率,实际上中国企业目前的贷款利率比欧美要高很多;再说补贴,Solar World在欧美拿到的补贴要比中国企业多得多”。
数据显示,2007年Solar World在俄勒冈州新厂项目中接受了总额约4300万美元的税收优惠和公共补贴。在欧美,Solar World及其子公司在欧盟接受了多种形式的政府资助,其金额不少于1.369亿欧元。
对于政府补贴的争议,李磊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对新能源进行补贴是各国都会采取的行为,WTO规则也不反对政府补贴,而是有具体细分,一般划分为3个类别: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如何进行区分是很复杂的过程,这是我们在应诉过程中需要申辩的重要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商务部调查程序中,由于美国政府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美商务部要选择一个“替代国”以计算中国企业的成本,这种做法很可能会产生严重误差,从而大幅度提高最终裁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
拓展国内市场
据李磊介绍,美商务部将于2012年1月和2月分别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但也可能被延期至明年3月和5月。在美国作出初裁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将开始适用,进口商将在产品清关时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押金。在欧债危机不断深化、欧洲光伏电站运营商融资难及欧州新能源补贴不断收缩的背景下,光伏行业已经陷入低谷。在中国光伏上市公司刚刚发布第三季度财报中,亏损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而此次如果美商务部判定“双反”成立,无疑是给中国光伏业雪上加霜。
但在国内光伏企业看来,此次“双反”调查并不全然是坏事。“作为全球组件排名前五的光伏企业,我们心胸要更开阔,要更快地建立起全球化国际化的运营能力,要在质量、技术、服务以及法务等各方面跟上国际化的步伐,因为类似的摩擦在日后会更多更频繁。”瞿晓铧还希望政府推出更多的政策来鼓励光伏产业发展,拓展国内光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