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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来穗演出主动缴纳个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04:10 来源: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徐芳 邓健青 张莹) 近日,广州海心沙举办了“亚运一周年纪念晚会”,邀请了两位知名歌唱家来穗表演。了解有关情况后,越秀区地税局及时联系承办该活动的公司,及时宣传演出市场的税收相关政策,并辅导其办理相关纳税事项。两位知名歌唱家在取得可观劳务报酬的同时,主动联系代理人代为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共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45万元。

  据介绍,临近岁末年尾,文化市场异常活跃,各路明星纷纷来穗演出,为加强演出市场的税收管理,广州地税部门主动了解演出动态,及时跟进、贴近辅导,为演出市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增强明星艺人的纳税意识。而随着地税机关监管力度的加大和演出市场的组织有序,明星艺人依法纳税意识也明显增强,他们自觉地把纳税记录作为衡量个人信用度的重要标尺。如近日在广州体育馆举行两场香港某明星演唱会,演出明星纳税意识强,主动要求该公司代为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共缴纳营业税30.38万元,为文化业税收贡献了一份力量。

  为此,地税部门提醒,根据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所得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支付这类所得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将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最高五倍的罚款;对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将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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