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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全市粮食行业人事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7 10:5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重庆粮食集团、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

  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11-2012年度)》,为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工作,现将《粮食行业单位与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附件1)、《粮食系统职工及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粮食系统各级单位举办培训班情况年报表》(附件3)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1年度全市粮食行业人事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范围

  1.《粮食行业单位与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附件1)

  (1)行政管理部门:为所有区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的所有人员。

  (2)事业单位:为所有区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的所有下属事业单位和人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单位和人员。

  (3)企业:一是本辖区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存储、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企业单位和人员,由各区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统计上报。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单位和人员由重庆粮食集团统计上报,各区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不作统计。

  2.《粮食系统职工及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

  《粮食系统各级单位举办培训班情况年报表》(附件3)

  统计对象:为各区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人员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人员(此部分由市粮食集团统计上报,区县不作统计);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人员培训及办班情况不纳入2表3表统计范围,不作统计;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

  从事多种经营的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只填报涉及粮食流通的人员。

  二、统计时间

  时点资料: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程序使用说明

  1. 下载解压后双击setup进行安装。

  2. 安装完成后桌面出现《全国粮食行业人事统计信息系统》图标。

  3. 双击《全国粮食行业人事统计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程序,密码不输,年份选择2011年,直接点击确定。

  4. 进入信息系统后首先点击[单位(P)]菜单,然后点击[维护单位信息],录入本地汇总单位(如,忠县商务局,首先录入编号,编号为31,再录入完善相关信息,然后将光标移动到忠县商务局,点击[新增填报单位]增加下属单位,编号依次为001(忠县商务局质检站),002(忠县商务局信息中心)…。

  单位编号:万州区商务局[01]黔江区商务局[02]涪陵区商务局[03]渝中区商委[04]大渡口商委[05]江北区商委[06]沙坪坝区商委[07]九龙坡区商委[08]南岸区商委[09]北碚区商委[10]万盛区商务局[11]渝北区商委[12]巴南区商务局[13]长寿区商务局[14]江津区商务局[15]合川区商委[16]永川区商委[17]南川区商务局[18]双桥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19]綦江县商务局[20]潼南县商务局[21]铜梁县商务局[22]大足县商务局[23]荣昌县商委[24]璧山县商业和旅游委员会[25]梁平县商务局[26]城口县商务局[27]丰都县商务局[28]垫江县商务局[29]武隆县商务局[30]忠县商务局[31]开县商务局[32]云阳县商务局[33]奉节县商务局[34]巫山县商务局[35]巫溪县商务局[36]石柱县商务局[37]秀山县商务旅游局[38]酉阳县商务局[39]彭水县商务局[40]北部新区商务局[41]重庆粮食集团有限公司[42]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43]市粮食局直属军粮供应站[44]市商委机关[45]。

  5. 单位信息录入后,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单位数据不能录入,只能由汇总生成,蓝色部分为手工录入区,黄色部分为数据自动生成区。

  6. 录入完一张表后,点击[校核当前],通过后录入下一张表,3张表依次录完校核通过后,点击[校核表间]通过后,最后点击[校核所有]。

  7. [校核所有]通过后,点击[数据],再点击[汇总所有表]。

  8. 最后点击[数据],再点击[上报数据],将上报数据发市商委组人处邮箱(cqsswzrc@126.com)完成。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市粮食行业人事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行业人事统计工作。

  2. 明确责任部门。由各区县商贸(粮食)流通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组织人事科或承担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填报。对于统计难度较大的非国有粮食企业部分(只在一表作统计),要主动与企业和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力争全面准确地掌握粮食行业人才情况,更好地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服务。

  3. 统计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见附件4),认真审核报表,既要防止虚报、瞒报、漏报,又要避免重复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

  4. 市商委将2011年粮食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及教育培训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纳入2012年度区县商贸流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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