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道直投 商业银行投行制造非贷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3:3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徐永
商业银行投行业务暗流涌动。
正在募集期的100亿规模某能源行业基金,从融资项目立项,GP股东确定到LP结构安排,都由一家银行的投行部门负责,该投行还参与分享投资收益。
在另一家银行近期刚结束的融资案例中,某企业找到银行希望贷款10亿,由于抵押条件不达标,最终由银行投行部门采取了“股权+债权”的夹层融资方案,表面上银行没有提供任何融资,而是由企业及战略投资者先共同出资3亿,然后面向市场募集资金7亿,实质上银行是整个融资安排的核心财务顾问角色,也收获不菲顾问费。
虽然无法直接进入股权投资领域,但通过财务顾问等业务,商业银行投行部门正全面介入国内股权投资领域。
银行传统的贷款融资正越来越多被“非贷款”取代。
“非贷款”兴起
据了解,前述能源基金首期募集20亿元,主要融资项目有3个,其中一个煤炭并购融资项目,需要资金60亿元。
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并购融资支持不能超过50%,也就是说企业需要自行解决30亿元,但企业只能拿出总资金需求的20%左右,因此出现30%的资金缺口,银行投行部门于是联合多家外部机构共同组建了能源基金,解决了其中的资金缺口。
这就是目前在投行和并购领域比较流行的“2∶3∶5”案例,很多企业欠缺并购资金,于是通过银行贷款加私募基金的方式填补。
在一些融资安排中,投行部门担当了类似“总承包商”的角色。
如企业需要资金10亿,投行部门会先和企业谈下一个利率诸如15%的总融资合同,然后再具体安排融资结构,有可能是贷款7亿、信托5亿、私募3亿,这三类资金的利率也各不相同,贷款利率可能不会超过10%,而私募则能达到18%,如果综合起来三类资金的平均成本是12%,则投行部门就可以享受3%的融资安排费。
一家股份行投行人士认为,商业银行的投行部门正在改变传统的债券承销、不良资产清收等业务形式,围绕项目融资、资本市场,综合银行、信托、私募、证券等多渠道,给企业提供更新型的融资支持。
这些融资安排中,贷款都不再是唯一的融资形式。如一家银行投行部门为拟上市企业融资超过300亿,但本身发放的贷款只有100多亿。
“投行部门的目标不是放贷款,而是围绕项目融资提供融资方案。”前述投行人士称,传统的公司业务是放贷款拉存款,银行角色比较被动,如果投行部门在项目融资中担当主导,不仅贷款,存款、托管、财务顾问等业务都会自然衍生出来。
工行今年上半年的数据就显示,该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31.55亿元,同比增加44.89亿元,增长51.8%,年报解释主要是投融资顾问、企业信息服务、常年财务顾问等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主理银行等新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绕道直投
除了制造非贷款,如今的投行业务,也给陷入困境的银行系直投业务,带来新解。
工行、建行等大型银行,曾从2009年起陆续利用香港平台(X银国际)与国内政府平台、企业曲线组建银行系直投公司,由于部门、文化冲突诸多原因,投资乃至募集环节等都进展缓慢。
不过,银行并未缺席火热的股权投资市场,通过财务顾问业务,除了前述安排募集基金,间接分享基金投资收益外,行业内流行的是股权投资期权协议。
在诸多案例中,如一家上市前夕的企业,需要8亿资金扩大产能,优化财务报表,如果是选择出让股权的方式,可能需要稀释10%比例,这对有上市预期的企业一般而言是不小损失。
这时银行投行部门可能会选择以过桥贷款的方式,给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但“投行也不是傻瓜”,贷款的资金规模一般只有7亿,另外1亿则会安排投资期权。
企业承诺给银行未来一段时间的投资入股权利,由于有贷款支持,正常企业出让股权的PE可能在20倍,但只会给银行诸如5倍的优惠,银行拿到期权后,会向其他PE转让入股权,以正常的20倍PE转让,或者分享后期投资收益等。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银行系直投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面向客户募集,虽然股权投资动辄有翻倍的收益,但是银行一般不会出资也不会参与基金管理人(GP)的投资,因此分享的投资收益也有限。而为企业和基金提供系列财务顾问服务,同样可以分享国内股权投资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不过,目前这类绕道直投业务,也是争议不断。
一方面,投行部门绕道直投业务,可以缓释企业的股权被稀释,通过贷款可以免予企业出售股权。但另一方面,基于贷款获得的期权协议超额收益,虽然并无法规明令禁止,但深圳建行此前出现“天价利息”纠纷,引发行业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