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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人能摊上高院院长回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5:20 来源: 深圳商报

  □ 李英锋

  12月6日是河南省法院系统“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第一天,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冒雨前往驻马店市遂平县两名上访群众家中回访。在上访群众张景华家中,张立勇当场要求遂平县法院在半个月内结案,帮助群众追回被拖欠了7年的工程款,而听另一名上访群众齐东升说为了两万多元赔偿款奔波一年多后,张立勇很是气愤,他一把拉住该群众的手说:“走,现在我就带你去县公路管理局,今天就把事情给解决了。”

  场面很令人感动,但却很难被复制。能够成为省高院院长的回访对象,这是一种偶然,更是一种幸运。笔者注意到,张立勇在帮助两名群众追讨欠款的过程中都动用了省高院院长的影响力——要求遂平县法院限期结案,这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行政命令;斥责遂平县公路管理局的有关人员工作严重失职,并现场讨账成功,这也是一种权威的释放。省高院院长位高权重,他一出马,不仅负责执行办案的法院内部工作人员要全力以赴,其他单位或个人也要给足面子,因而,他的回访很容易取得成功,但是如果到这两名群众家回访的是其他法官,没有足够的职务影响力,回访的效果是不是要大打折扣?另外,其他9000多名法官的回访能够达到什么效果呢?

  法官回访当事人是为了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而当事人的困难大多在于执行难,执行难又是个老大难。近年来,尽管各级法院为清理执行积案付出了很大努力,但执行积案仍居高不下,并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显然,还有很多当事人的困难没有得到解决,还有相当数量当事人的欠款没有追回,而能够得到省高院院长或者其他高级别法官手拉手帮助的当事人注定只是极少数,省高院院长或其他高级别法官清理积案帮讨欠款成功率很高,也很有表现力,却不是一种常态的法律运行机制,不能产生长效、普遍、稳定的影响力。

  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还是要依赖众多的普通法官,要依赖常态的工作机制。而怎样才能让常态的工作机制高效运转,产生省高院院长手拉手帮讨欠款的影响力呢?笔者以为,固然应该克服很多客观困难,但当务之急是通过教育引导、制度约束、惩戒震慑等措施增强各级法官的责任意识,让他们在执行工作中付出充分的主观努力,穷尽执行措施。其实,有不少被执行的对象有足够的财产,比如在张立勇帮讨欠款后立刻到银行取钱的遂平县公路管理局,如果每名法官都能在执行过程中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放在心上,下真功夫,那么,很多判决不会成为积案,很多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尽早得到全部解决或部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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