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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经营资产3亿元的生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17:19 来源: 《新财经》

  文/本刊特约撰稿 高永玉

  市值全球第一的工商银行资产15万亿,平均下来每个员工管3750万元;但在金融租赁公司,平均每个从业者管理30000万元资产。被称作“爆发式增长的行业”。

  在金融行业,4600亿元并不起眼,不过跟另一个数字相比,就很惊人了。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17家金融租赁公司员工加起来不足1500人,却经营4600亿元的资产规模,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员工经营的资产超过3亿元。

  以市值全球第一的工商银行和它的子公司工银租赁为例, 工行资产超过15万亿,员工约为40万人,人均也只有3750万元。按照今年三季末的数据,工银租赁的人均经营资产超过5亿元,前者不及后者的10%。

  即便是在2011年信贷紧缩的年份,中国金融租赁也没有停下飞奔的脚步。

  今年,央行首次将租赁公司投放规模纳入全口径严格管控。更严峻的是,金融租赁公司90%以上的资金来源是银行信贷——这是一个今年以来被控制最为严格的融资渠道。

  然而行业数据显示,金融租赁的增长速度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截至9月底,17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规模约4600亿元,去年底,这一数据是3156亿元。业内权威人士估计,今年全年新增投放超过2000亿元应不成问题。

  金融租赁人均经营资产的数字如此惊人,与其发展模式有关。这既昭示着行业的活力,也隐含着忧患。

  2007年是转折点

  金融租赁,只是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一部分。从业务概念而言,“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并无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早在银监会从央行分立之前就存在,但是经过整顿,在2007年之前基本上处于仅仅是“延续香火”的状态,行业规模非常小。

  根据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2007年6月引用的数据,在2006年底,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2家,其中6家持续经营,账面资产合计142亿元人民币,负债112亿元,所有者权益30亿元,当年共实现税后净利润1.3亿元。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金融领域,1981年在荣毅仁的主导下成立了中日合资的东方租赁,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租赁业可谓风生水起。但终因制度问题导致的严重欠租,使这个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处于残酷的讨租状态。

  为履行中国加入WTO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商务部外资司宣布外商独资租赁公司开放,但未能改变租赁业的大局,到2006年底,商务部以及前外经贸部批准的外资及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有70余家,资产合计只有将近300亿元。

  2007年,银监会颁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当年3月1日起施行。它的突破在于——商业银行获准进入融资租赁行业(当然,也并没有把实业资本挡在门外,只是门槛不低)。

  2007年11月28日,工银租赁成立,到2008年4月,首批试点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陆续开业。截至目前,加上2007年之前存续的一些小型金融租赁公司,目前归属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共17家,同时还有一些金融租赁公司正在筹建。

  银行进入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的变化超乎很多人的意料。截至2011年3月末,17家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总额达到36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3.45亿元,净利润13.24亿元,分别比2007年同期增长了25倍、27倍和39倍。

  按照2010年底的数据,银监会和商务部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总数接近200家,注册资本金超过800亿元,按照允许的杠杆水平,潜在租赁资产承载能力可高达1万亿元以上。

  2010年,银监会监管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新增租赁投放2048亿元;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的估计,商务部监管的资融资租赁公司2010年新增投放在2200亿元左右。

  到今年7月,中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合计260家左右,其中金融租赁公司依然是17家。区区十七家占据了行业的“半壁”。

  更多、更小

  今年3季度数据显示,已经有两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超过700亿元,4家超过400亿元,9家超过200亿元,12家超过100亿元。而非金融类租赁公司,目前资产规模绝大多数都在100亿元以下。

  资产规模大,首先要资本规模大,因为融资租赁公司都是杠杆经营,虽然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金融类租赁公司的经营杠杆(风险资产规模/资本)不得超过12.5倍(即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金融类租赁公司的经营杠杆不得超过10倍(总资产规模/资本)。

  2007年以后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大多出手不凡。目前,国开行旗下的国银租赁实收资本80亿元,工银租赁实收资本50亿元,中石油旗下的昆仑租赁60亿元。2009年以来,不少银行系租赁公司已经增加过资本金,从行业内获得信息看,2012年,又将是一个增资扩股年。这些脱胎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大型国企的金融类租赁公司,以其雄厚的资本迅速扩张,而扩张的方式,也是以“大”为主。一方面,股东能够提供强大的客户资源,而且门当户对,以大型企业为主;另一方面,新的租赁公司需要快速做出规模,提高资本利用率,只好以大客户、大业务为主。

  问题是,这些金融租赁公司神速发展,自己的融资来源又如何解决?这是金融租赁公司比非金融类租赁公司更为强大的地方,依靠其股东背景。虽然银行不能直接为其子公司提供贷款,但是母行的品牌和信誉为银行系租赁公司提供了无形支撑。

  在货币政策趋紧的环境下,这种优势导致的融资能力落差更为明显。因为在国内金融环境中,租赁公司90%的融资来源依靠银行。比如,民生金融租赁获得银行授信已经超过900亿元,而很多非银行系租赁公司不得不“苦哈哈”地去各银行挤牙膏。商业模式决定了金融租赁公司的单笔业务都比较巨大。

  当前的租赁会计准则把交易上的融资租赁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融资性租赁,另一类是经营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简单地说,融资性租赁业务中,租赁公司基本不承担跟资产相关的风险,因此也就不能享受资产本身所带来的收益,而仅仅是获取资金差价,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与银行信贷接近的租赁业务,或者干脆被叫做“类信贷”。

  按照目前的会计准则,融资性租赁资产在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中应计入资产负债表,而经营性租赁资产并不入表,只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体现,因此经营租赁是一种较为安全的(因其以租赁物为载体)表外融资渠道。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的数据显示,经营性租赁资产在金融租赁业总资产中占比不到10%。融资性租赁只能赚取资金差价,所以只能靠单笔业务的规模取胜。目前,有的金融类租赁公司虽然有数百亿资产,但合同数量只有一两百个,平均单笔业务金额达数亿元。

  经营性租赁比例太低,与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经营能力有关,也受到相关税收制度的影响。我国营业税税目中只有“ 租赁” 和“ 融资租赁” 两类,前者按租金的全额纳税,后者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差额纳税。由于营业税税目上没有明确“经营性租赁”归属,因此各地税务部门对该政策理解不一致,大部分把经营性租赁按“租赁”对租金全额征税,致使税负陡增,极大限制了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开展。

  单笔业务金额过大,融资性资产比例过高,已经成为金融租赁业界普遍的担忧并正在改进。一方面,中小企业业务受到金融租赁公司的重视,“扩大客户数量”已经写进了很多租赁公司的规划书。比如,资产规模最大的工银租赁已经开始执行自己的中小企业战略,并通过工行的网点优势迅速扩大了中小企业业务数量和规模。另一方面,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尽可能多地扩大经营性租赁比例,创新商业模式。

  人均经营3 亿元资产, 看起来很“ 拽” , 但是“ 能力越大, 责任越大”,在金融市场上,每一分钱都包含着一分风险,每一分钱都背负着去获得下一分钱收益的压力。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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