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失地农民在法律的轨道内维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4 23:03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文/本报记者 姜建生
随着人们对法律意识的提高,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地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在实践过程中,有两个矛盾凸显出来。一是如何加强基层党委的领导,二是如何按照农村实际,完善法律和政策的可操作性。结合大量的农村采访实践,笔者发现,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各类补偿款中集体留成的那部分资金如何使用、流向何方?对村财进行审计自然也是他们最迫切的要求。
据笔者了解,在很多地方,村民最关心的就是历年来的征地补偿款去哪里了?曾有村民要求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但是街道办的财政所说村民的做法不合程序,可村民反问:合法的程序应该怎样?答案又不知所云。同时,山东省某县村民,在新任村委会主任带领下,向乡镇提出要求复印本村的账册也被拒绝。由此可见,法律程序似乎成了村民维权的一道门槛。
但事实上必须承认,农村基层稳定,已经是“维稳”的最大课题,让失地农民在法律的轨道内维权,是基层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一个最浅显通俗的道理就是,这总比让农民去上访好。
而两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等都对如何加强基层党委的领导提出了要求,从这个层面上讲,基层党委支持、落实村民对村财的审计要求是有政策依据的。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人际关系、甚至一些不正当的利益关系是常常让某些基层干部为失地农民审计设置障碍的深层次因素。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成为纪检、检察切入的突破口。让失地农民在法律的轨道内维权,最关键的就是要求基层党委在这个方面排除干扰。
除了基层党委的正确指导,程序正义优先,可操作的法律和政策是失地农民维权最直观的保证。因为他们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都相对缺乏,尽快完善失地农民需要的相关实施细则来,乃当务之急。
辩证地看,加强基层党委的领导,完善法律、政策的可操作性,让失地农民在法律的轨道内维权,维护农村基层稳定,四者是完全可以同步、健康、和谐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