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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缩小隐性经济规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0:4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杨灿明 孙群力

  隐性经济也称地下经济、黑色经济、影子经济、未被观察经济等。我们对隐性经济的理解是:所有规避或逃避政府规章、税收或监管的基于市场或非市场的、合法或非法的经济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收入。

  影响隐性经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经济的原因。在制度层面上,它与国家法律、政府管制、税制、收入分配制度等密切相关;在经济层面上,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

  至于隐性经济所导致的后果,一方面,隐性经济使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竞争发生扭曲,导致商品和劳动力市场效率低下,对经济发展具有负面影响;且由于隐性经济的存在,将导致官方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失真,而根据不可靠的数据所制定的政策或采取的措施则可能不切实际。另一方面,隐性经济将导致收入分配不公,拉大收入差距。

  由于隐性经济不可直接观察,要研究我国的隐性经济问题,首先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将隐性经济规模(隐性经济占GDP的比重)度量出来,这是研究隐性经济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而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是继续深入研究隐性经济问题的基础。在我们的研究中,采用货币需求方程和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分别度量了全国以及各省市区的隐性经济规模。

  为了度量出全国的隐性经济规模,我们通过改进基本的货币需求方程,以货币需求(分别用M0、M1和M2的自然对数来表示)作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包括GDP、价格水平、利率、税收负担、政府消费等因素。通过对改进后的货币需求方程的估计,我国的隐性经济规模在1978~2008年期间介于10.7%和26.73%之间;我们还发现,隐性经济规模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是显著正相关的,即隐性经济使收入不平等的程度提高。

  为了度量我国30个省市区(不含西藏)的隐性经济规模,我们采用结构方程模型的多指标多原因模型(MIMIC)来进行估计。如何正确选择影响隐性经济的原因变量,以及隐性经济的指标变量,是正确构建结构方程模型的关键。经过深入分析和反复尝试,我们最后选取税收负担、政府管制、居民收入、失业率、自我就业率等因素,作为影响隐性经济的原因变量,并将经济增长率、劳动力参与率作为隐性经济的指标变量。

  采用Amos7.0软件的度量结果表明,税收负担、失业率与隐性经济显著正相关,而居民收入、政府管制与隐性经济显著负相关;并且,隐性经济显著导致官方劳动力参与率降低。在1998~2007年间,我国东部地区平均隐性经济规模在10.3%~15.5%,中部地区平均隐性经济规模在9.3%~13.6%,西部地区平均隐性经济规模在11.5%~14.5%;且东、中、西部地区隐性经济规模呈现相同的变化趋势。通过构建各省市区的面板数据模型,我们发现,隐性经济与官方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是同步增长的。

  我们的研究表明,税收负担、居民收入、失业率、自我就业率以及政府管制是影响隐性经济的主要因素,且随着税负的增加、失业率的上升,隐性经济规模显著提高;而提高居民收入、加强政府管制,则对隐性经济规模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隐性经济规模逐年缓慢上升。

  我们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政策含义,通过采取提高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实施结构性减税,通过规范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结构,继续发展城乡个体和私营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失业者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等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隐性经济规模。

  实际中,对于隐性经济中的非法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非法收入,要进行严厉打击并取缔;对于隐性经济中的合法活动,则要合理疏导和规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加强银行和税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尽可能将隐性经济活动中的合法部分引导到正常经济活动中来,以达到缩小隐性经济规模的目的。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其著作《中国隐形经济问题研究》获第二届中国软科学奖专业研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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