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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政府职能介绍之四:财政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00:56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财政部(Ministère des Finances)主要职能是制定并落实政府财政、预算、税收和货币政策,具体如下:

  一、预算

  - 制定预算法规和财政法规

  - 和经济、计划与领土整治部共同筹备并监管国家预算执行情况;

  - 和经济、计划与领土整治部共同执行投资预算

  - 和地产、土地测量与土地事务部共同确定国家动产和不动产、公共行政单位和国有企业建筑的归属和转让

  - 根据各独立公共部门的规章制度,对其财务进行监管

  - 落实国有企业私有化和重建

  - 负责债权、企业法人负债情况的监管及补贴的使用

  - 为制定国家预算进行短期预测

  二、税收

  - 管理税收和海关

  三、货币与财政

  - 管理国家内债和外债

  - 管理国库

  - 制定收支平衡表

  - 管理外资、货币,调节汇率

  - 增加并使用信贷,以促进经济增长

  - 和对外关系部共同推进货币与金融合作

  - 监管信贷机构、保险公司好金融市场

  - 和对外关系部共同处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事务

  财政部领导以下部门:

  - 国债、国库券等的发行机构

  - 保险公司

  - 债务自治银行(CAA)

  - 储蓄银行(CADEC)

  - 喀麦隆偿债公司(SRC)

  其附属部门包括:

  - 国家电子信息发展中心(CENADI)

  - 国有企业私有化和清债技术委员会(CTPL)

  - 国有企业重建技术委员会(CTR)

  共同领导的部门包括:

  - 国有企业私有化和重建部际委员会

  内设部长一名,部长级代表一名。

  <摘译自12月9日喀麦隆2011/408号总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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