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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门”又现 股民损失谁负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01:1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今年证券市场屡屡曝出“研报门”事件,使股民对券商研报的权威性和客观性质疑越来越严重。

  北京股民王某和夏某因看了天相投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 “ 天 相 投顾”)关于彩虹股份的研究报告,多次购进彩虹股份的股票,到目前为止仍被套牢,分别亏损17万余元与6万余元。

  日前,王某和夏某已经委托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张远忠律师处理这一损失的相关法律事务。据悉,张远忠律师已经向天相投顾发送《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研报不实应对王某等投资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律师函。

  股民:听信研报被套牢

  华鑫证券的客户王某告诉记者,今年3月初,天相投顾分析师李敬祖到华鑫证券车公庄营业部做股评报告会,发布了关于彩虹股份的研究报告,她与另外一个股民夏某参加了此次报告会。此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王某和夏某每天收到华鑫证券转载的天相投顾推荐彩虹股份的文字材料。在不断诱惑下,二人前后多次购进彩虹股份股票,本想大赚一笔的他们,却遭遇彩虹股份股价一路下跌,到目前为止仍被套牢,分别亏损17万余元与6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天相投顾于2011年3月9日发布的《彩虹股份:2010年实现扭亏为盈的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彩虹研 报 》), 对 彩 虹 股 份 做 出 “ 增 持 ” 评级,理由是“我们预计公司2011-2013年 的 每 股 收 益 分 别 为0 .6 0元 、1 .1 9元、1 .57元,按3月8日股票价格测算,对应动态市盈率分别为26倍、13倍、10倍。彩虹股份已经真正成为全球第五家,国内第一家液晶玻璃基板生产企业,随着国内高世代液晶面板线陆续投产、液晶玻璃基板高速增长,我们看好公司新业务前景”。

  “我当时详细询问了李敬祖,问他是否有到彩虹股份做调研,问他是否走进彩虹股份的生产车间,他肯定地说,他去了彩虹股份调研,看了彩虹股份的生 产 车 间 , 并 与 彩 虹 股 份 老 总 接 触了。”王某对记者说,李敬祖称今年年中彩虹股份每股的盈利能达到6毛多,到年末每股盈利能有1块多钱。王某表示,此后她和夏某就多次购进彩虹股份股票,而彩虹股份的股票从4月份就一路下跌,已经从当时的16元多跌到当前的不足7元。

  据记者了解,上证指数从3月9日的3 0 0 2点 下 跌 到1 2月1 4日 的2 2 2 8点,累计跌幅25 .7%。而彩虹股份从3月9日 的16 .01元 跌 到12月14日 的6 .84元,累计下跌57%,远远跑输大盘。

  律师:研报结论不客观

  北 京 市 问 天 律 师 事 务 所 张 远 忠 律师 分 析 称 , 虽 然 天 相 投 顾 的 研 报 也 称2011年 彩 管 市 场 将 继 续 下 滑 , 但 是 在彩 虹 股 份 传 统 业 务 市 场 萎 缩 、 新 业 务生 产 运 行 、 市 场 销 售 不 理 想 的 情 况下 , 天 相 投 顾 对 彩 虹 股 份 做 出 “ 增持 ” 的 评 级 是 不 客 观 、 没 有 合 理 依 据的 , 并 且 对 潜 在 风 险 重 视 不 够 , 过 分强 调 彩 虹 股 票 的 前 景 , 报 告 中 也 未 说明 其 对 彩 虹 股 份 做 出 “ 增 持 ” 评 级 是否进行了现场调查。

  张远忠认为,《彩虹研报》中的部分论述具有误导性,某些论述甚至与事实严重不符,如“公司主业已从彩色显像管转型为液晶玻璃基板业务”,这句话投资人一般会理解为彩虹股份的主业已经转为液晶玻璃基板,事实是,2010年彩虹股份共生产各类彩管704万只,销 售 彩 管7 0 3万 只 , 实 现 销 售 收 入11 .49亿元,而2010年彩虹股份总共实现营业收入11 .52亿元,也就是说,整个2010年彩虹股份的业务基本上完全是彩管业务,新业务毫无贡献,在2011年才部分进行生产。

  张远忠还表示,《彩虹研报》认为彩管业务量的下降可以由液晶玻璃基板和O L E D产品的业务量上升来弥补,但是报告又预计2011年彩虹股份在新业务上 将 只 有 相 当 于6条 生 产 线 的 产 能 ,2012年13条生产线产能才能全部释放。也就是说,2011年彩虹股份的新业务即使如预测部分实现批量生产,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而且作为彩虹股份的新业务,即使生产上能够跟进,但作为该公司的新业务其销售情况好坏仍不确定,投资其股票存在较大风险。

  “天相投顾如果对彩虹股份进行了调研,就应当了解该公司新生产线只是部 分 实 现 了 生 产 但 并 没 有 形 成 规 模 效应,而这对公司的业绩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张远忠表示,天相投顾应该在报告中着重论述彩虹股份新业务的生产、销售以及市场占有等情况,而不应该在报告中使用空洞的“新业务前景好”、“全球第五家开展该业务的企业”等诱惑性表述而误导投资者。他还称,彩虹股份《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也提到公司的销售情况出现萎缩,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天相投顾仍然预计公司2011-2013年的每股 收 益 分 别 为0 .6 0元 、1 .1 9元 、1 .57元,而在2010年形势相对较好的情 况 下 , 彩 虹 股 份 每 股 收 益 才0 .0 2元。

  天相投顾回应:买者自负

  记者从天相投顾了解到,《彩虹研报》的作者已经离职。记者又向天相投顾分析师李敬祖求证此事。“这(指到华鑫证券车公庄营业部做股评报告会)肯定是我们的工作内容,肯定是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李敬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个问题天相投顾得出结论之后会给大家一个统一的答复,如果需要采访的话需要通过公司的法律合规部。

  “张远忠的律师函已经看过,他写的致信公司是错的,就是他把我们名字写错了,我们是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他写的是天相投资公司还是天相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反正不是我们公司的名字,律师信中张律师没有要求我们回复,现在还没有回复张远忠律师的准备。”天相投顾法律合规部的相关人士表示,已经对《彩虹研报》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也不存在不实报道和误导投资者的问题。

  上述人士表示,张远忠的律师函不管是事实的陈述还是责任的认定都是偏颇的,他的质疑也是不成立的,天相投顾的研究报告都是合法、合规的,《彩虹研报》的所有内容都是来自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

  “那两个股民不是我们的客户,证券市场是买者自负的规则,我们对我们业务合规性负责,我们对我们的客户负责,投资者看了我们的研究报告后有了亏损而要我们负责,这不是这个行业的规则。”该人士还称,分析师写研究报告不一定非得去现场调研才能写研究报告,即使是《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实施后,也不可能是发布研究报告的机构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责任,并且在《彩虹研报》的同一时期,多家机构给彩虹股份的评级都是增持,也就是说大家研究的观点是一致的。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查得,今年3月9日共有四家研究机构发布关于彩虹股份的研究报告,其中广发证券和中银国际给予“买入”评级、天相投顾给予“增持”评级、东北证券给予“推荐”评级,并且东北证券于4月份又连发了3篇“推荐”评级的研报。

  张远忠表示,投资人因为信赖天相投顾违反国家规定的报告而进行投资,结果导致损害,天相投顾违法国家规定的行为与相关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投资人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现在的研报做得很‘专业’,可以说是防不胜防,一般的投资者也看不明白其中的猫腻。”张远忠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股民要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以券商研报为辅。针对券商研报误导投资者这一类事件,只能依靠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如果发生了此类事件,投资者应积极向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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