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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亮点频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03:41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韩雪萌

  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都在重新研究和加强金融监管,我国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严格要求。2011年,我国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就是在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同时,牢牢把握风险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经过上下齐心努力,我们看到了可喜的局面:截至2011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81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38亿元,同比增长35.4%;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38%,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2.1%,同比分别上升0.17和0.98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3%,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1%。其中,323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8%。

  事实上,在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为代表的中国金融改革取得显著进展的过程中,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始终采取十分审慎的监管走向。以落实巴塞尔资本协议III为例,尽管中国的银行体系经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程度并不明显,且近年来总体经营状况良好,但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部署落实巴塞尔资本协议III时,总体上采取了较之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随着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今年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形象和竞争力已经实现重大提升。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约106.21万亿元,同比增长16%;总负债约99.30万亿元,同比增长15.4%。当前全球市值排名前10位的大银行中,4家中资银行榜上有名。2011年,英国《银行家》杂志以一级资本和业绩表现为基础的全球前1000家银行排名中,上榜的中国银行从2003年的15家增加至101家,成为上榜银行数量第三位的国家。

  同时,银行业的发展模式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今年,在监管引领下,我国银行业始终坚持以实业为本,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三农”、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已经实现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的全覆盖。金融监管部门始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商业可持续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重,大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创新活力,巩固就业成果。今年年中,为激励银行支持小微企业,银监会对单户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出台十项优惠政策,旨在提高商业银行为小企业放贷的动能。新政策提出了对小企业贷款连续两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风险管控审慎良好的商业银行,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积极支持其增设分支机构网点的准入政策;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以及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同时,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与此前银行执行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相比,新政策具有多项突破之处,体现了银监会差异化监管的思路,更容易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金融监管在审慎应对潜在重点风险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影子银行业务等领域的潜在风险以及民间融资活跃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金融监管部门很早就有了前瞻预判,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看总体风险可控。

  这些正得益于金融监管部门按照“降旧控新”的精神,依据“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清理原则,认真推进平台贷款补正合同、追加有效抵质押物、增提拨备、提高资本占用成本,以有效降低风险。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大凡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贷款本息的,均转为按正常商业贷款运作;剩下的仍按平台管理。

  而对于房地产信贷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坚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细房地产贷款风险分类防控,一以贯之地执行关于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监管要求,继续与各地、各部门加强联动,继续严把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分别提出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和信贷标准,同时,严格执行首套住房和其他住房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引导民众增进理性。加强对商业物业抵押贷款、个人消费等非住房类贷款的监测,杜绝各类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大对假合同、假按揭等违规行为和转按揭等做法的打击力度;督促银行不定期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时做好应对预案和风控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银行理财业务出现爆发式增长,并迅速成为居民在储蓄、房地产、股市、基金保险信托等投资之外的又一项重要投资选择,同时民间借贷市场也日趋活跃。对此,监管部门持续予以了高度关注。银监会从年初以来不断规范业务行为,给理财产品装鞍加码。银监会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规范开展理财业务和其他金融创新活动。进一步完善以日均存贷款为基础的统计、监测和考核机制,坚决取消单纯依赖时点指标考核的做法。禁止银行通过相互购买理财产品或发行理财产品投资另一款理财产品变相调节监管指标,禁止通过理财产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高息揽储和违规揽储。坚决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必须及时将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计提相应拨备和资本;信托公司承担风险的,信托公司也必须比照同商业银行相同的要求计提风险资本。坚持对资产证券化、回购以及其他表外业务加强审慎管理。为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筑牢与民间借贷市场的防火墙,同时,继续认真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贷款新规,切实做好贷款“三查”和全流程管理,防止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回首2011年,金融监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主动措施,在提高监管有效性为核心上亮点颇多。展望2012年,中国的金融监管将面临更艰巨的挑战。如何做好表外业务的监管?如何做好突飞猛进的民间融资的监管?如何做好快速发展的理财业务的监管?如何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如何更好地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诸如此类问题都对中国金融监管提出更为严峻的挑战。但是,正如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所言,虽然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一定能推动银行业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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