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严令正规金交所仅两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02:1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卢先兵
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之后,配套细化政策陆续出台。
12月27日,央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共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广东黄金协会副会长肖继忠表示,《通知》相对38号文而言,细化并明确了黄金交易的主体,只能是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界定其他均为非法,并给出了细分分类处理方式。
按照规定,正在筹建黄金交易所的应一律终止设立活动;已经开业或开展业务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业务,并妥善处理善后清理工作。
事实上,在38号文出台后,各地方贵金属交易所整改并不积极。
据记者调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仅在11月22日对会员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做好已签约居间人的监管管理及培训工作,敦促其合法合规经营和市场拓展。自2012年1月1日起,暂停所有会员单位发展新的居间人及其业务开展,并于12月31日前报备自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居间协议及居间合同备案汇总表。
“其并未叫停已签约居间人的业务,说明抵制之意强烈。”一名黄金交易商认为,五部委发文应能推动交易所整顿加速。
不过,部分业内人士怀疑,五部委虽称,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但事实并非如此,国内黄金市场容量不足的弊端有待迅速改进。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好产品创新和交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开展黄金业务,建立健全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加强黄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