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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西津:公民意识和行动都在成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07:22 来源: 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徐伟 实习生 李活妙 周振兴

  民间组织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今年7月份,民政部放开三类民间组织登记,随后广东进一步做出开放姿态,改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一时间舆论为之雀跃,有学者称民间组织或将迎来春天。本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她认为中国的民间组织正在全面兴起,新媒体的出现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会,而政府的管理趋向于一般性放开、加强监管和选择性地控制,三条线同时并行。

  今年是公共问责元年

  时代周报:能否回顾一下,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大致经过了怎样的历程?对民间社会的发展现状有何判断?

  贾西津:在1978年以来,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经历了两个高峰,一个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那时候出现了一些论坛、社会组织和民间活动,尤其是民间的思想性活动非常活跃。但是到1989年之后,一直到90年代中期有一个沉寂期。第二个发展高峰是从9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1998年至今,已经持续了十多年的发展高峰,它远比80年代的高峰在时间上的延续性、丰富性要宽得多。

  进入本世纪以来,这种发展速度在加快,尤其是近几年,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在全方位生长。我们可以看到,2004年的时候,由于一个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出现了很多非公募基金会,这其实是给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提供了一个平台。在社会资本已经积累到这个阶段的时候,一个参与的平台,能够释放大量的社会资源。

  2008年是NGO元年,因为5·12地震和奥运会,不仅有无数的NGO参与,更重要的是这两件事使得很多公民意识到,我可以参与到社会服务当中。2009年是草根元年,与山寨产品相结合,其典型代表就是草根春晚,它并不是要求取代央视春晚,而是人们的一个表达方式。2010年则是微博(http://weibo.com)元年,微博使得大量的公共事件首先由公民产生,每一位公民都可以变成一个媒体,变成了一种社会力量。而许多政府部门也作出回应,出现了大量的政府微博,在网上和公民对话,使得官民之间的互动变得非常的多样化。

  而今年则是公共问责元年,大量的丑闻使得官方慈善组织受到严重冲击,在红十字会、宋基会事件发生之后,捐赠数目大幅减少。大家不仅是对慈善组织问责,也是对公共资产的问责。在这个公益问责年,社会也作出了很多回应,比如非公募性基金会发展论坛,主题就是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红十字会也作出了回应,几次发出信息要进行改革。

  时代周报:正是由于发生了“不信任案”,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公民意识和公民行动的提升,比如说微博捐赠、微博打拐、免费午餐活动,这种社会动员能力和公众的参与度是前所未有的。

  贾西津:没错,还包括温州动车事件发生后,大量的民众排队献血,这些都说明公民的意识和行动在成长。公民意识到了问责,意识到了我要怎么样的参与,我要参与什么样的组织,以及如何去选择我的行为,这是一个发展和反思的过程,以后每一年可能都会被命名为一个元年,就是每一年都会有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发生。

  放开登记是必然趋势

  时代周报:民间社会在发育壮大,但与此同时,国家权力向社会的渗透也在加强,比如今年的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发展社会组织,它的导向基本上是以政府进入社会为方向的,比如说服务性社区。

  贾西津:对,这是今天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另一个特点。尽管说它是一个服务网络,但是这样的一种自上而下的体系,对社会的渗透其实是非常强的。还有我们2004年提出的社会管理格局,也是党委负责,社会协同共同参与,所以党和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还是在不断地增强,包括人民团体。2006年有一个文件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比如说原来的消费者协会是一个NGO,现在变成了公务员编制,又如红十字会、宋基会这类组织,原来并没有很明确它的公务员性质,现在有很明确的公务员身份了。这些都是政府办社会、政府去组织社会,所以国家权力向社会的渗透与公民社会的成长,两个方面同时都在增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条道路都在前进,并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时代周报:今年广受关注的一个变革是,民政部放开三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以及广东改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这些是否意味着在民间组织管理上逐渐形成“低门槛、严监管”的新思路?

  贾西津:总体来说,现在的组织管理是趋向于一般性的放开、加强监管、选择性地控制,这三条线同时在走。对于民政部的这个制度,是指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合一。如果其他部门不愿意做,那么这个责任由民政部来担。民政部走得前一点,多担点责任。这是一个部门工作指导意见,而不是放开,它和广东取消主管单位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是部门内的变革。

  登记的逐步放开是一个必然趋势,现在普遍都是这样走。但是这能有多大成效,不能取决于制度,而是取决于制度的执行。业务主管单位设置本身就是为了管住社会组织,如果我们的体制没有足够的宽容来吸纳这些社会力量,可想而知即使有这种制度变革也不可能放开。广东的体制有了一定的宽容度,那么它可能真的形成一些新类型组织登记注册,但在一个完全没有基础的地方,即使制度变革了,那仍然可以很简单地在民政部卡住登记,但是这个制度变革是一种导向,是很有意义的。

  公民社会就是自治社会

  时代周报:这种政策思路会对民间组织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贾西津:制度的变革呈现出分类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特点,广东的实践也是这样的,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的开放首先是在经济领域,进而扩展到慈善和服务领域,这些领域的管理相对宽松。但对于一些特定人群、特定领域,比如境外的、外资等方面,控制可能会更加严格,有更多的限制性条例出台,行为规范在不断加强。

  广东的试点,是一个超前的举措。总体而言,现在越来越趋向于开放,但是在一些很关键的环节,限制性的要求会更精细化。一些细化的条件就会限制到某些组织,比如对资金的管理方面,可能意味着对某些组织而言,如果它的资金运作上有行政背景,可以比较容易地有政府的财政拨款来覆盖,那么这些组织可能就更容易地运作。但是对某些组织,如果没有上面那些优势,比如行政经费很少,就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时代周报:有一种担心是,现在国民的公民性似乎还不足以支持根本性的变革。上海购房者因房价下跌打砸售楼处就是很好的例子,许多人的公民意识还很淡薄,在公民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如何塑造公民理性?

  贾西津:上海购房者的行为,的确是缺乏公民文化最大的表现,很多人不具有规则意识,尤其是在规则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继续尊重规则,这在转型时期是一个考验。它甚至会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转型的成功。

  公民意识的培养是基于人的本性,人的天性之中有一种本能是对同样的生命有感知,公民意识就是基于本性的文明化,来让我们基于这样的同感来建立一种社会规则和文明,这种文明让与我们同样独立的生命可以共同生存。我认为现在最大的问题和障碍就是教育,我们的这种教育不是把人按照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去培养,而是按照一种社会工具去培养,人们没有自主性、没有公共精神,甚至还压抑人本能的同情感,使人需要高度管制,这种社会没有办法适应现代运行。一些NGO公民教育组织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它会启迪人们的心灵,会给人像样的知识能力和尊严的体验,这个能力、体验和思考,包括对话的环境,会有助于人们公民意识的生成。

  时代周报:“公民社会”在时下中国成为热词,你认为,什么样的社会才称得上公民社会?

  贾西津:公民社会就是一个自治性的社会,任何自治性的因素、自治性的秩序都是公民社会里面的构成部分,它包括公民的参与、公民的自组织,以及自组织所形成的体系,即一些联盟与支持组织,就像市场经济,它要有企业,要有股份的现代企业结构,然后要有一系列市场规则。公民社会它也要有这些组织、组织的体系,及一系列的规则和原则。

  公民意识的强弱,会让人与人之间有很大不同,公民意识有两个基本要素,一个是把自己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人,它是对个人负责,具有自我责任精神的独立个体;另一个是,他理解其他的每一个人都是同样的独立个体,理解对方和与对方发生各种各样的关联,所以能够形成一个社会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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