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价格政策出炉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07:09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谢利
本报讯 记者谢利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实施电气运价优惠、加大收费减免力度、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等三方面价格政策。
一是实施电气运价优惠,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意见》指出,要通过加大资本金注入力度等措施,提高新疆电力发展能力,降低用电价格水平。对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实行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稳步推进新疆城乡用电同价,减轻农户电费负担。积极稳妥地推进新疆天然气价格改革,从低安排天然气门站价格,对部分承受能力较差的用户给予适当优惠。加强价格监管,降低当地输配气价格。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新疆企业和居民的生产生活成本,促进新疆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收费减免力度,降低企业经营负担。《意见》要求,对新疆对口支援受援地区产业聚集园区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免收政府性基金。
三是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重要商品价格。《意见》强调,要扩大价格监测的覆盖面,重点监测喀什、霍尔果斯等重点开发园区以及对口援建重大项目所在地群众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增强新疆价格调控监管能力,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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