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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年报新规征求意见 披露内容新增利润分配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7 06:45 来源: 金融时报

  王璐

  本报讯记者王璐报道1月6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此次征求意见结束之后,证监会将根据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发布实施。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内容首先是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进一步强化体现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要求。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由于创业板公司存在行业新、技术新、模式新等特点,普通投资者理解难度加大,因此要求公司在披露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讨论和分析要有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

  其中具体的修订环节包括鼓励公司披露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各种关键业绩指标;要求公司在分析讨论核心优势、研发投入、风险因素时,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予以细化说明;要求公司在分析与讨论公司的外部环境、市场格局、风险因素等内容时,应充分结合其现阶段所面临的特定环境,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所从事的业务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要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应突出重要性,避免空泛、模板式的语言,以及过多披露与公司业务相关性很小、不重要的事项而掩盖重要信息。

  其次,在修订中证监会提出要求创业板公司完善利润分配的披露内容,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回报股东。“此次修订在原有披露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现金红利分配情况等披露要求,督促公司为股东提供合理的回报。”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此次修订还新增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披露要求,并针对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内部控制的披露方面作出适当安排。证监会表示,未来将大幅度简化年报摘要,提高摘要披露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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