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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恶意欠薪案老板获刑一年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7 08:13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徐 恬)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形成打击欠薪的“合成军”,形成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威势。恶意欠薪2011年入刑定罪,1月5日,我市首宗恶意欠薪案公开宣判,“跑路”老板许时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1年6个月。

  宝安龙岗欠薪逃匿现象严重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我市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翟忠泰说,我市目前问题企业呈现“三多”的特点:一是总量多,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停产、关闭、老板欠薪逃匿企业共有353家;二是区域性欠薪逃匿多,特别是宝安、龙岗两区,老板欠薪逃匿现象尤为严重。宝安区43宗,涉及员工4530人,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龙岗区100余宗,涉及员工1万多人,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三是因欠薪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多。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计分析显示,2011年我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共立案查处涉及拖欠工资的违法案件481宗,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比较多的行业分别是:制造业占44.7%,建筑业占9.4%,各类服务业占8.9%。

  部门联动形成打击欠薪“合成军”

  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联动,形成打击欠薪的“合成军”。劳动监察部门在工资发放大检查过程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4万家次,对6家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44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约205万元,为1520名劳动者追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约760万元。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恶意欠薪入刑定罪。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召开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工作动员部署会,形成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威势。截至目前,人力保障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4宗,公安部门立案侦破9宗,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宗,法院审理判决1宗。

  市总工会也对恶意欠薪“零容忍”,投入10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为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提供法律援助,还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并指派律师。

  划定705个网格严打恶意欠薪

  我市实施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及时掌握劳资关系的动态变化。以此为基础,根据用人单位的不同情况,对用人单位实施红、黄、蓝、绿等不同等级的分类监控,对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企业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目前,全市8区57个街道705个网格已划定,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已将30万多家企业信息纳入管理,覆盖了全市近95%的企业。

  2005年,我市在宝安试行银行托管工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欠薪,目前,该举措已在全市推广。据悉,该举措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我市欠薪垫付数量大幅下降,据统计,2010年全市垫付欠薪2000多万元,而2011年垫付金额则不到1000万元。

  欠薪逃匿老板被判刑

  1月5日,我市首宗恶意欠薪案公开宣判。23岁的“包工头”许时军,承包华星光电工地CUB马达区配管工程及钢构工程的劳务分包工程,他以提前借款付工资为由,拿到鲁强公司35.9万元工程款后,只支付了部分人工资后逃匿,欠47名工人工资20.8余万元。许时军之后被警方抓获。宝安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许时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此外,检察机关目前正对2宗恶意欠薪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一宗是深圳市奥斯曼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在拖欠124名员工工资127万余元的情况下,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另一宗是深圳市海盈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倪某,与该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拖欠93名员工工资76万余元后,更改联系方式和改变居住地址,经劳动部门限期催付仍不支付后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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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将开征2012年欠薪保障费

  【深圳商报讯】(记者 徐 恬)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即将开始征收2012年欠薪保障费,请各相关用人单位在2月25日前,将应缴纳的欠薪保障费,足额存入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代征。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征收2012年欠薪保障费的通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全市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缴纳400元欠薪保障费,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于成立的次年开始缴纳。这里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个体工商户除外。欠薪保障费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代征。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于2月25日,第一次代征本年度的欠薪保障费,未征收到账的,将在3月底进行第二次征收。请各相关用人单位在2月25日前,将应缴纳的欠薪保障费,足额存入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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