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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改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29 11:30 来源: 中国经营报

  龙飞

  南巡20周年,改革窗口深圳再次处于风口浪尖。

  “其实深圳不少官员还有着强烈的改革精神。”深圳一位研究学者表示,2009年深圳机构改革后,深圳市交通委组织了多次赴中国香港、新加波学习,研究翻译了香港、新加波、美国联邦运输部、纽约交通管理的各种相关法律和制度文件,撰写了一份200页的研究报告。

  然而这许多尝试不仅遭遇着利益部门的阻挠,甚至一些中央部门也贴上各种封条。例如被深圳寄予科技创新以及人才培育的南科大,直到现在依旧没有招生的权力。2010年9月《光明日报》名为“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不可混淆”的文章,直指深圳政府权力三分的尝试,没有分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

  尝试大部制

  早在2003年,深圳就希望启动“行政三分”改革,借鉴香港,将整个政府结构分成决策、执行、监督三个“职能块”,建立一个决策、执行、监督三种职能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全新政府架构。

  “这等于把整个政府的构成重新划分,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一位曾参与其中的官员向记者表示,当时方案在政府内部引起的反应远远超出他们的预计,此项改革被迫一改再改,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

  到2009年7月,深圳希望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启动了大部制改革,在这次自上而下的改革中,隐约出现行政三分的思路。当年的机构调整后,深圳市政府呈现“七委、十八局、六办”的部门架构:“委”主要承担决策和监督执行职能;“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而“办”则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项事项。

  三分思路在“委”和“局”的关系中有着更多的体现。以人居环境委员会为例,其联系着住房和建设局、市水务局和市气象局三个部门。而这三个局局长,均兼任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在日常运行中,名义上委和局是平行关系,但重大决策必须由委拍板。重要政策文件需由委而不是局直接上报市政府。

  深圳的大部门改革同样面临着诸多矛盾,其中之一就是消化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有些整合后的委员会出现了1个正职20个副职的局面。一个新的大部门成立,往往意味着近百名公务员的减少。另一方面我国公务机制法并不完善,原则上在职公务员只有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正式离职。因此直到今年,如何对公务员分类管理依然是深圳大部制改革的难点。

  除此之外,新成立的大部门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弊端,甚至面临着整合后再分拆的过程。在2012年1月公布的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表示,“完善市级大部门体制改革,已批准建立科技创新委员会”。这意味着2009年由六部门整合而成的科工贸信委将被拆分。

  基层扁平化

  除了大部制改革,深圳在城市管理方面也在进行着一系列的尝试。2011年10月底,深圳市委、市政府宣布,将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暂定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这是继2007年增设光明新区和2009年增设坪山新区之后,深圳推进特区一体化发展的又一举措。

  自2007年开始,深圳正式启动以“新功能区”为方向的行政区划与管理体制改革。在以往市、区、街道、社区两级政府四层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市——功能区——办事处的一级政府三层管理体制。

  功能区作为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虽然行使区级政府的职责,但管理架构明显不同于其他行政区,它没有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GDP仍然计入原来所在的大区。功能区不是一级政府,而相当于市政府的一个管理局。

  按照深圳的设置,未来的基层应该实行扁平化管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就表示,在功能区试点基础上,条件成熟时,改区为管理区,管理区尽量划小,管理区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逐步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整合为社区管理服务机构,为管理区派出机构。

  2009年开始的大部门制改革,也涉及精简行政层级。其中,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原有的区级政府将不再作为一级政府,而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辖区实施管理。计划于年内挂牌的坪山新区,就将尝试整合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对此,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认为,这有助于政府纵向事权配置的扁平化,“政府的心脏将更靠近基层和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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