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案始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4 04:33 来源: 中国经营报作者: 董昭武,刘弘毅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春节前,国家税务总局在紧锣密鼓地对金税工程三期所需的各种设备和软件进行招标采购。投入重金建设耗时4年的金税工程三期或将很快替代现行的金税工程二期。从1994年开始建设的金税工程是增值税发票监管中最倚重的手段,但近年来许多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的发生证明,现在税务系统使用的金税工程二期仍然存在不小的漏洞。
2011年,由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涉案金额达272亿元的“3·18”案件被河南洛阳警方宣告侦破。这起中国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警醒金税工程存在漏洞危害的同时,也映射出国税系统对于防伪税控机制的过度依赖。而这种依赖,似乎才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屡屡发生的更深层次的原因。
“3·18”涉税大案
由于黄金和煤炭行业的税率均为17%,因此在这起案件中,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多集中在煤炭行业。
如果不考虑商业道德和法律风险,对于企业来讲,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可以按照票面额的一定比例获得相应收入;而让别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发票,则能够以低于正常经营行为中增值税税率的价格获得,其中差价即可成为企业增加获利的渠道。
有需求,就有服务。在河南洛阳“3·18”增值税大案中,一个60多人组成的跨省协作犯罪团伙注册或虚构了357家空壳公司,办理或伪造对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一整套手续,以洛阳为中心,遍布深圳、辽宁、天津、山西、河北、广东、河南、山东、陕西、上海、江西、江苏、福建等十多个省市收集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企业信息。
黄金交易的低门槛和大众化,使得上海黄金交易所及部分上交所会员单位成为票贩子眼中的“猎物”。
由于黄金和煤炭行业的税率均为17%,因此在这起案件中,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多集中在煤炭行业。目前已知的涉案企业包括河南汝州银海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龙门煤业。而为他们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银辉金银有限公司(下称银辉公司)。
这起案件由国家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督办。从2010年3月18日正式立案,到2011年8月31日洛阳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结案,耗时一年半的时间。如今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洛阳市国税局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银辉公司总共申领了10.98亿元的增值税发票,但是洛阳市国税系统一位内部人士则告诉记者,其实银辉公司从国税局申领了30多亿元的增值税发票。
记者了解到,在洛阳市廛河区能够达到上亿元开票规模的仅银辉公司一家。在2009年之前,营业额仅400万元,而短短时间内销售额就飞增到了四五个亿。在这期间,负责银辉公司发票申领和核查工作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后来被调至其他工作岗位。
洛阳市廛河区国税局稽查局一位姓吕的局长告诉记者,这个销售额猛增,但是上缴税款却很低引起的异常现象,是他们在2010年3月的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的。经过网络对比和梳理,最终成为一起涉案272亿元增值税发票大案的导火索。
蹊跷的交易
整个案件中共有1944公斤黄金完成了这一看似完美的“起点即终点”的旅行。
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间,一名周姓男子及其同伙化身黄金买家,通过某虚拟的公司账户给银辉公司账上打进购买黄金的预付款,银辉公司再将这部分款项打入洛阳紫金银辉冶炼有限公司(下称紫金银辉)账户,再由紫金银辉公司将款转到上交所购买黄金并办理黄金交割出库手续。
银辉公司根据票贩子传真来的开票资料,出具销售高色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银辉公司的出纳王某邮寄给票贩子。票贩子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伪造,然后转卖给需要发票的企业,根据票面额收取2%的手续费。
票贩子真正的目的并非购买黄金,而是通过购买黄金来获取增值税发票。企业拿着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到当地税务机关认证并抵扣税款,完成了发票的流转。
当增值税发票拿到手后,票贩子将购买到的一部分黄金以每克低于上交所交易价0.4元的价格卖给紫金银辉公司派驻在深圳的业务员段某,段某再将黄金空运至紫金银辉公司。由“银辉公司总经理马金花之弟马银栓回购入库”,黄金的周转至此完成。整个案件中共有1944公斤黄金完成了这一看似完美的“起点即终点”的旅行。这也足以体现银辉公司在这个利益链条中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洛阳紫金银辉公司由洛阳银辉公司与紫金矿业集团在2005年11月共同出资成立。而紫金银辉公司与洛阳银辉公司的办公地点同在洛阳市廛河区启明东路44号。
金税工程漏洞?
“3·18”案暴露出巨资打造的金税工程二期存在的漏洞,也映射出国家税务部门在现实中对这套并不完美的税控工程存在着强烈依赖。
企业财务人员通过金税卡,在电脑上将销货方和购货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开据的货物名称、金额、税额、税率全部输进去后,这些信息会自动形成一个不可能被破译的84位密码。这些信息会体现在销售方开具的四联发票上,尤其是抵扣联和存根联所登录的数据必须一样,否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从制度设计来说,能够让假发票通过验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在“3·18”案中为何还会逐级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进行了抵扣呢?
洛阳市国税局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发生归因于金税工程二期存在的漏洞。犯罪分子大量从黄金企业购买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后进行涂改,使得尽管开票方和抵扣方两者的信息不一致,但是金税工程抄报税系统只能识别专票密码区信息,而不能够识别专用发票中的汉字信息。这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这是造成巨额增值税发票被虚开的唯一原因吗?
在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票控税”,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发票掌握控制企业的进销项或者营业收入。随后各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来加强对增值税发票限额限量管理。
银辉公司在短时间内的营业额从几百万猛增至上亿元,按照“以票控税”的要求,国税局应该对开票企业的账目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国家明确要求对企业开票金额要进行严格掌控,实地调查了解开票企业的账目往来。
根据警方披露的信息,“犯罪团伙以86家代理公司的身份向银辉公司提供86家虚假购货单位开票资料”后,银辉公司向虚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国税部门真的能够认真审查银辉公司账目的话,“虚假购货单位开票资料”会在第一时间被发现。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专门出台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要求对发生偷税漏税案件涉案的内外部人员进行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