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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07:07 来源: 金融时报

  沈杭

  本报杭州2月8日电记者沈杭报道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今天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问题。同时,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决定在全省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据了解,《意见》要求全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浙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规律相衔接。要围绕扩大内需、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主题,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挖掘更多的有效信贷需求,并通过业务创新试点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各金融机构要紧密围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在信贷资源上保障“三大国家战略”的重点项目,在机构设置、业务授权、产品创新等方面向“三大国家战略”倾斜,全力支持浙江省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各金融机构要突出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全省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综合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方式,支持2012年浙江省重点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满足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后续建设资金需求。以科技金融和低碳金融为抓手,发展多种产业链融资模式,围绕浙江省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着力提升新兴产业融资在融资总量中的比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意见》特别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深化金融创新,加大支农支小力度。《意见》指出,把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金融业务作为战略重点,确保“两提升、两高于”,即中小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均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加大强农、惠农、富农金融支持力度,以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镇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住房改造、欠发达县特别扶持工作等为重点,加大信贷支持,继续保持涉农贷款较快增长。

  《意见》指出,全省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加大金融市场准入支持、充分利用境外人民币市场,鼓励银行、信托、融资租赁、担保、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加强合作,探索建立资源集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发展债权、股权相结合的融资模式,有效扩大实体经济社会融资总量,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还要综合运用境外放款、内保外贷等政策,借力海外资本市场,便利贸易外汇收支行为,优化汇率避险服务环境,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支持浙企“走出去”赴海外投资,支持海外浙商回浙创业发展。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强化社会责任,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重视弱势群体金融需求,开发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多元化消费信贷产品。加快发展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创业贷款业务,积极开办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和生活困难群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同时,采取多种融资模式,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建设,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

  《意见》还要求全省各级人民银行进一步提升央行金融服务,切实增强支付结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现代化服务型国库功效,加快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环境。省内各级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企业、项目信息库和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联合举办银企洽谈会、融资推进会等形式,促进银行与企业、项目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共同营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此外,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将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信贷政策评估、外汇管理考核和全省人民银行年度工作考核,分阶段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定期通报,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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