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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专员办扎实推进会计监督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09:31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2年2月9日来源:广东专员办

  近年来,广东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夯实基础,探索创新,努力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制度执行,规范监管行为。制定了《广东专员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广东省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办法》,保障对事务所监督规范有序进行;制定了《广东专员办会计信息质量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巡查工作;制定了《广东专员办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行为;制定了《广东专员办财政检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实行会计检查、复核、处理“三分离”,切实防范会计监督风险。

  二、明确方向,突出监管重点。一是充分考虑专员办现有人员力量状况,突出以中央驻粤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为监管重点。二是明确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选择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为检查重点。三是以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促进会计信息真实性为目的,突出以证券资格事务所为监管重点。

  三、探索创新,拓展会计监督新思路。一是整合监督内容,将企业会计监督与收入、金融、事务所等监督业务紧密结合,实现一个检查平台,多种检查辐射。二是布置企业自查,开展百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巡查,扩大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四、深入调查研究,放大检查成效。坚持调研与检查相结合,有效发挥会计监督对财政管理的促进作用。围绕新会计审计准则执行情况、当前社会热点和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机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一线情况,建言献策,为政策完善提供参考。

  五、狠抓保密、廉政工作。要求全办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检查前由办领导进行动员,明确检查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并与外聘专业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超过三周的异地检查项目,检查前必须成立临时党支部,为检查组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提升检查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检查结束后,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办领导带队,机关党委参与,赴被检查单位进行座谈,了解检查组廉政勤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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