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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更大作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1 03:27 来源: 金融时报

  牛娟娟

  记者牛娟娟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已超6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然而,多年来,资金不足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尽管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仍然是目前需要有效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我国,民间借贷一直是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中小企业融资无非依靠直接融资、正规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等几个主要渠道。由于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相应的融资服务门槛很高、难度较大,加之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尚未真正发展壮大,因此,中小企业求助于民间借贷也是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而相对于大型银行,民间借贷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具有信息和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因此,中小企业天然地、长期地与民间借贷结合在一起成为必然趋势。

  201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紧缩力度的加强,市场普遍感受到融资压力在不断加大。由于融资渠道单一,中小企业在宏观调控偏紧时比大型企业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融资更加困难。有业内人士称,2011年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缺钱”。在此背景下,中小企业更多转向民间借贷,向其寻求资金“解困”。然而,民间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一些中小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脱离法律监管的民间借贷也使企业背负高额的融资成本,进而滋生出诸多社会问题,甚至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一年间,民间借贷的“是”与“非”,相关政策的“堵”与“疏”,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龙年伊始,从“吴英案”,到长沙部分房产老板“跑路”,再到温州某集团董事长被拘,几起案例再次引起全社会对民间借贷的关注。

  “事实上,正常的民间借贷能够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使其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则有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表示,而目前大家对民间借贷风险之所以较为担忧,主要是因为民间借贷行为仍游离在正常的金融监管范围之外;同时,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往往较高,这对借贷人来讲风险较大,发生问题的概率较高;此外,由于利率水平高,民间借贷往往会吸引大量投机性的资金投入,这又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应从健全法制、完善监管、化解风险等角度出发,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发展,使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应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为民间借贷提供好的法制环境。厘清民间借贷正常现象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别。要在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已经爆发的民间借贷风险,需要明确区分“救”与“不救”的范围。加强对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和银行表外业务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防止相关风险蔓延。

  二是应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积极化解金融风险。有专家建议,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应结合立法建设,从市场准入、组织形式、财务制度、业务经营等方面制定标准明确的监管制度。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要求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的用途、运用效益等情况,增强信息透明度,规范民间借贷融资主体融资行为。在对民间借贷的监管中,还应发挥各地政府在促进民间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应进一步有步骤地向民间资金开放竞争性领域,拓宽民间资金投资范围,鼓励并规范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金融体系、参与金融服务,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基金互助组织等一些小额、合规的借贷活动,解决经济运行中资金供给结构失衡,改善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此外,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也是消除信贷歧视,改善金融供给不均衡现状的关键环节。应尽快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利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利率在调节资金供需中的作用,减少民间借贷的监管成本,降低民间借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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