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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民间借贷中的合法与非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1 03:27 来源: 金融时报

  李倩

  编者按近日,吴英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问题的高度关注。在我国,民间借贷一直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那么,如何厘清民间借贷中的合法与非法?如何让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更大作用?如何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监管?本报今天刊登一组相关报道。

  记者李倩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集资诈骗二审被判死刑后,引发海内外舆论广泛关注。日前,就“吴英案”审判过程中社会关注焦点问题,浙江省高院二审审判长沈晓鸣表示,吴英构成集资诈骗。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民间借贷纠纷常与经济犯罪交织

   “吴英案”之所以被关注,主要是因为去年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因民间借贷引发企业债务风险、高利贷危机爆发,由此带来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等连锁反应。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外贸形势的极端不确定,以往靠低成本优势和薄利多销创造销量奇迹的条件已然不再,许多行业的利润大幅滑坡,因而一些温州企业主放弃实业,转向投资房地产以及虚拟经济领域,倚重高息的民间借贷,押宝房地产、股票等赚“快钱”,从而埋下了危机的伏笔。

  实际上,民间借贷作为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融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民间借贷因其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便于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提高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弥补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因而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大有裨益。

  但是,最高法院在调研中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往往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经济犯罪案件交织在一起,也容易伴生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其他暴力性犯罪,既会破坏市场秩序尤其是金融秩序,也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危害。

  非法集资往往以合法形式做掩盖

  一般来讲,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沈晓鸣在答记者问时说:“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巨额负债和大量虚假注册公司、成立后大都未实际经营等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作各种虚假宣传,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实际骗取3.8亿余元,尽管认定的集资直接对象仅10余人,但下线人员众多、涉及面广,既严重侵害不特定群众财产利益,又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并将巨额赃款随意处置和肆意挥霍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

  如此来看,非法集资与正规的民间借贷有很大的不同,非法集资往往以合法形式做掩盖,集资诈骗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厘清正常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违法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有利于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定,也有利于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从目前的一些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手段隐蔽,欺骗性很强。非法集资涉及面广,危害极大。一是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损失惨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和谐,影响金融稳定。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银监会牵头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监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已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同时,为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对案件受理、借贷利息、司法措施等问题作出要求。业界认为,此次最高法院发布的《通知》,明确了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秉持的态度,明确了最高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受理上以及案件审理上把握的原则,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也明确了民间借贷涉及的刑事犯罪问题,将有利于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也将有利于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间借贷合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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