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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竖起城市公益慈善事业新标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白璐

  

深圳竖起城市公益慈善事业新标杆
“做慈善,到深圳”,已经成为公益慈善界的一句流行语。去年8月举行的“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2011)”评比,在全国53个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深圳慈善综合指数得分位居第一名,人均捐赠额也最高,达到393.6608元,在全国排名第一。深圳是全国当之无愧的最慷慨城市。

  目前,民政部正在积极倡导慈善城市战略,希望各城市将公益慈善事业纳入到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社会建设、重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深圳的公益慈善事业正在全国树立一个新的标杆。这座堪称公益样本的“爱心之城”、“慈善之都”,究竟有何独特之处?

  深圳的慈善探索之路

  “来了,就是深圳人;来了,就做志愿者!”深圳街头的一则醒目的户外公益广告,引来人们的驻足观看。当前,形形色色的公益广告几乎是无孔不入地潜入我们的生活。然而,多是刻板、老套的口号,像深圳这种一下就能吸引眼球的公益广告甚是少见。

  作为经济改革的特区,深圳在公益的探索方面,也走在全国的前面。深圳是一座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城市,是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建起来的,这种特殊的背景使得这座城市有着与生俱来的“感恩”与“回报”情怀,奠定了深圳人打造“爱心之城”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内地第一个法人义工组织、第一批国际志愿者、第一部义工法规、第一个“义工服务市长奖”……皆诞生于深圳。20多年来,深圳在慈善公益领域进行了诸多探索与尝试,陆续推出了一大批知名度高、公信力强的品牌慈善项目。

  深圳在全国内地最早建立义工组织,目前注册义工达256542名。深圳市义工联是中国内地第一个义工团体,成立于1990年6月。2005年7月1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出台,这是中国内地第一部规范义工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标志着深圳义工事业迈上崭新的台阶。

  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自愿无偿献血工作模式,累计有190.5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达381吨。1993年,深圳诞生了无偿献血第一人,开创了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先河。1995年,深圳出台了首部无偿献血的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开创性地将捐血者的权利与义务高度统一。2000年,深圳“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深圳分库”正式启动。在全国率先从自愿无偿献血者中招募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这种模式引领全国各地分库的建立。

  2007年,深圳成立全国首个“劳务工关爱基金”,为来深建设者在深圳遭遇重大疾病提供救助。截至2011年7月,该项目已资助重疾劳务工及其子女3116人次,资助金额逾3313万元;实施“雏鹰展翅”计划,解决低保家庭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目前,该计划已成功举办八届,共资助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大学生2761人次,资助金额逾769万元;启动“深圳儿童大病救助基金”,健全儿童大病救助体系,对市低收入家庭大病儿童及汶川地震灾区劳务工重病子女给予救助;发起“鹏城心希望”行动,对市劳务工先天性心脏病子女给予免费的手术救治。

  深圳还首创民间出资招募教师扶贫支教的创新模式,近年来,深圳招募11批共548名志愿者,分赴全国12个省、自治区的180多所乡村学校支教,2011年7月,该活动荣膺国家公益慈善领域的最高荣誉——中华慈善奖。

  除此之外,深圳还利用福彩公益金等社会资金开展了自闭症救助、流浪儿童救助、孤残儿童救治和残疾人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及创业孵化等2200多个项目;丛飞、孙影以及“孝老爱亲”模范李传梅、郭春园等一大批爱心典型的涌现,成为深圳这座“爱心之城”的精神坐标和形象名片。

  “深圳公益事业的良好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创新模式:政府倡导,媒体引导,公众参与。”深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京生说,政府通过媒体搭建平台,让困难群体有表达的渠道,让市民有关爱的路径。政府主动“隐身”,充分放权,为政府“减负”,淡化了官方色彩,又使行动具备更灵活的资源整合能力。

  不破不立,官办转民办

  现在,中国已经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的现代公益慈善阶段。只有重新认知,创新体制,才能有健康的发展。何谓创新?毛泽东说过: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

  “所谓公益创新,首先要打破旧体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如是说,旧体制是什么?是双重管理体制。公益创新,首先就要打破双重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直接登记的新体制。

  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同意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制度”。2010年1月,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申报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委会以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深圳的做法是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表示,深圳民政部门对于慈善组织的培育一直是不余遗力,放低门槛,加大培养。在政策层面,深圳从2008年开始,将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纳入无主管直接登记的范畴,培育了大批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壹基金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2011年1月,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登记注册,成为中国慈善界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时任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向全国发出了“做慈善到深圳”的号召,他说:“深圳要成为‘慈善之都’,就是要激活民间的慈善力量,构建有助于民间慈善组织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任何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机构、个人和活动,我们都会支持。”

  “坚持依靠民间力量独立自主办慈善。”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在“岭南大讲坛”上发表演讲时说。他认为,中国当代慈善是一种官办慈善。如今官办慈善已有15年,一个学走路的孩子已有15岁,如果还不让他独立行走,也许就永远不会走了。官办慈善当逐渐淡出,放手和培育第三域的发展土壤和空间。当然,实现慈善事业的民营化并非要完全排除政府的影响,而是需要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政策对慈善事业进行引导和规范,进而推动其健康发展。

  这方面,深圳也是走在前列。2011年6月,市民政局与市关爱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圳市慈善会开始“易主”,深圳慈善会将由“官办”转“民办”。时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认为,未来民政与慈善会的关系应该是政府部门和一个慈善机构的关系,“很多官方色彩的社会组织都将要面临同样的路程,我们今天签署的协议,只是走了非常重要的一步,我希望这一步能够走好,只有走好,我们才能告诉其他官办的社会组织,这才是一条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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