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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被公诉 承认曾向数十名官员行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4 10:3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据媒体报道,赖昌星案已依法侦查终结,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赖昌星被公诉承认曾向数十名官员行贿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媒体报道,赖昌星案已依法侦查终结,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赖昌星被公诉

  据新华社消息,2月13日,从厦门海关缉私局和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依法侦查终结,于近日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厦门远华走私案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据新华社此前披露的信息,赖昌星的涉案金额高达250亿,而其涉足的行业包括厦门石油业、房地产业、文体娱乐业。

  1999年4月,国家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作为此案的主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案发后举家经香港逃往加拿大。1999年8月,赖昌星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在此期间,赖昌星曾两次向加拿大提出移民申请,但都遭到驳回。

  2011年7月21日,加拿大当地时间下午6时,加拿大联邦法院经过3个多小时的聆讯后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至此,历经12年之久,赖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结束。

  据悉,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其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犯罪开展侦查,并于2011年12月下旬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

  另据媒体2011年12月30日报道,经海关缉私部门和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证,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在福建厦门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各种设备及其他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指示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赖昌星本人及其他的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对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123>>

  据媒体报道,赖昌星案已依法侦查终结,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另据新华社此前的报道,国家海关总署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

  加拿大外交官称加方定期探视赖昌星

  外媒报道称,一名加拿大官员8日表示,加拿大外交官一直定期与中国通缉犯赖昌星见面。

  据路透社报道,该官员说,“外交官定期以领事身份探视赖昌星”,并拒绝作出其他评论。

  报道指出,这名加拿大官员打消了中国禁止探视赖昌星的误解,赖昌星自去年7月在一场十多年的法律诉讼中落败后,自加拿大被遣返回国,并面临走私指控,此后就很少听到他的消息。

  赖昌星12年逃亡路回顾

  1994年,36岁的赖昌星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在短短5年时间里,赖昌星走私货物金额高达50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共有包括多名高官在内的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

  赖昌星与他的寄生虫们那段醉生梦死、糜烂的生活,皆留存在后来被发现的隐秘“红楼”里。1999年,厦门远华走私案发,赖通过特殊渠道获知信息,提前潜逃香港,后以游客身份抵达加拿大,至今未曾离开加国。

  在潜逃加拿大后,赖开始了与此前大相径庭的生活——一场12年仍未结束的遣送与反遣送的游戏。

  1999年8月 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往加拿大,并以各种理由“赖”在加拿大,开始12年的潜逃生涯。

  2000年3月 赖昌星旅游签证到期,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重金聘请律师与加拿大政府对簿公堂。

  2000年11月 加拿大移民局以违反移民条例为由,将赖昌星夫妇拘捕,后获准有条件释放。

  2002年6月 加拿大温哥华一个移民和难民法庭经半年审理,作出裁决,拒绝为涉嫌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通缉重犯赖昌星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此后,赖昌星夫妇一直处于软禁状态。

  2006年5月 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最终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于当年5月26日将他遣返回中国。就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他竟以头撞柱。随后赖向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上诉。3<<123>>

  据媒体报道,赖昌星案已依法侦查终结,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月4月5日 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重新评估遣返前风险,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赖昌星又回到加拿大复杂的司法程序中。

  2009年5月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带着女儿赖珍珍悄然回国。

  2011年7月21日 加拿大联邦法院在对赖昌星遣返案进行3个多小时聆讯后,于温哥华时间下午6时作出判决,驳回赖昌星暂缓遣返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

  2011年7月23日 逃亡12年的赖昌星在加拿大警方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机回国,被中国警方依法逮捕。(编辑:郭英鸽)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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