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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实验区享特殊政策支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18:38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实行“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新模式

   本报讯 记者贺斌报道 随着《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出台,今后,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将享受所得税差额补贴。这是记者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立即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据了解,平潭开放开发最大的特点是要实行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探索“五个共同”新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两岸合作先行先试的区域,肩负着探索两岸合作的新模式,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向往的幸福家园的历史责任,因此中央在平潭规划中明确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涉及到通关模式、涉及到财税、金融、土地等方方面面。

  具体说来,一是要实施特殊的通关制度。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采取“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模式,并相应赋予分线管理对应的税收政策。

  二是要在平潭实施特殊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幅度的基础上,对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规划》明确提出,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如果在所得税方面跟内地的所得税出现税负差额,这个差额将由福建省给予补贴,而且补贴方面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可以购买免税商品。将在平潭设立促进开放口岸的前提下,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口岸免税店,并在平潭岛设立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

  四是在金融政策上,在岛上实行“双币制”,允许平潭的银行机构和台湾地区银行之间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的账户和新台币同业往来的账户,并允许平潭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内外企业以及个人开人民币的账户和新台币的账户。

  此外,还将实施最快捷的对台直航,并允许台湾的机动车在平潭岛上行驶,以及允许持有台湾权威机构颁发证书的台湾相关服务机构以及执业人员,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在平潭岛开展相关的业务。

  “平潭开放开发的强劲态势日益显现。”福建省省长苏树林表示,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各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力推进平潭的开放开发:

   一是高起点编制发展规划。目前,平潭的总体规划和20多个专项规划及各组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方案都已经基本完成,现在正在进行完善提升,即将付诸实施。

  二是高质量建设基础设施。在2010年投资近100亿元的基础上,去年又完成投资303亿元,今年的投资总额将达到600亿元左右。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投资要完成2500亿以上。从2010年起,福建省还启动实施为期5年的每年植树1000万株的造林计划,着力改善岛内生态环境,希望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支撑两岸对接的环境条件。

  三是高标准促进产业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平潭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和旅游业。福建省坚持“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的原则来优选项目,选择了一大批大项目和好项目。

  四是高效能创新体制机制。赋予平潭设区市和部分省级管理权限,省直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工作组入岛进行现场服务,同时在平潭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和企业设立登记制等制度,来推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五是高强度做好要素保障。各金融机构对平潭的开发非常支持,都单列了信贷额度,增加了信贷规模,15家商业银行给予平潭670亿元的总承贷资金,推动设立平潭银行和产业基金,加快海峡股权交易所的组建运行,吸引台湾金融机构进入平潭。

  苏树林说,下一步推动平潭的开放开发将重点在宜居、宜业上下功夫,将积极借鉴台湾地区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在台湾同胞相对集中的社区,探索开展台湾同胞参与管理的试点。并完善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户籍、台湾同胞权益保护等相关制度,研究出台方便台湾同胞在平潭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此外,还要健全公共设施和配套服务,规划建设台商子弟学校,支持兴办台资医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满足台湾同胞不同的生活需求,形成台湾同胞“第二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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