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中联重科三一重工上演龙虎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19:53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刘杰 北京报道

  近日,刚刚宣布已经同中信产业基金共同收购普茨迈斯特100%股权的三一重工可能要发怒了,同处一城的竞争对手中联重科近期抛出“重磅炸弹”,似乎要在普茨迈斯特收购战中横刀夺爱。

  中联重科搅局

  1月31日,中国工程机械龙头企业三一重工(600031.SH)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三一重工拟以旗下子公司三一德国有限公司(简称“三一德国”)为主体,联合中信基金收购素有“大象”之称的全球混凝土机械第一品牌德国普茨迈斯特公司100%的股权。其中三一德国出资3.24亿欧元(约合26.54亿元人民币),收购90%股权,中信基金收购余下10%股权。三一重工控股子公司三一德国联合中信基金已于2012年1月20日与德国普茨迈斯特的股东Karl Schlecht Stiftung(持普茨迈斯特99%股份)和Karl Schlecht Familienstiftung(持普茨迈斯特1%股份)签署了《转让及购买协议》。

  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称此次收购将改变世界混凝土领域的竞争格局,使三一国际化目标提前5~10年实现。

  正当三一重工与普茨迈斯特“两情相悦”,即将步入“洞房”时,中联重科人士爆料:中联重科才是此次收购战中最早拿到发改委“路条”者。

  去年12月普茨迈斯特正在通过摩根士丹利向全球企业发出招标邀请,拟出售股权。中联重科和三一都作为应邀方参与竞标。

  期间,中联重科率先向湖南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提交了申请,并于12月30日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同意,即所谓的“小路条”。一般来说,同一个海外项目,发改委只会给一个“小路条”

  有业内人士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根据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业内有“大路条”和“小路条”之分。所谓“大路条”就是有关企业在对外完成实质性工作以及项目必要前期工作后,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而中联重科所指的“中方在境外投资项目需先得到发改委批复”的流程,被称为“小路条”。

  根据发改委的这项规定,有关企业在项目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即境外收购项目在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及向对方国家(地区)政府审查部门提出申请之前,境外竞标项目在对外正式投标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并抄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

  这项法规的目的是在面对同一个海外项目,国家发改委只会给一个“小路条”。一方面是防止国内企业上当受骗,另一方面是防止同行竞争、为争夺某个海外项目而互相抬高出价。

  “路条”之说

  在普茨迈斯特收购案中,三一重工收购普茨迈斯特公司符合市场规范和国际惯例,也需要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应核准。

  对于“路条”问题,中联重科和三一重工各执一词,此次发改委等部门的最终审批结果将成为关键所在。

  对于“小路条”的规定,有媒体曾就此向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求证:是否存在排他性——即发改委出具确认函之后,除了收到批复的企业之外,其它企业是否不得再参与海外同一标的的竞购。

  孔令龙指出这不一定,重要的是让主管部门知道这件事。

  对于此次收购,由于普茨迈斯特的臂架震动控制技术是全球最强的,且该公司产品的耐磨性和耐损耗性也具有全球领先优势,普茨迈斯特至今仍保持着两项世界纪录:1994年垂直泵送高度532米,以及1997年2015米水平泵送距离。从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来看,国内机械市场的剩余发展空间已难以支撑行业的持续高速发展,而向国际市场扩张中,收购混凝土机械行业第一品牌普茨迈斯特无疑是国际化最好的踏板。这从两家公司的激烈竞争可见一斑。

  2009年中联重科以“蛇吞象”之势吞并全球第三大混凝土机械公司CIFA,一举从偏居湖南一隅的产业链国内公司,一跃进入国际工程机械行业前列,面对混凝土机械全球第一大品牌,手握“路条”优势的中联重科自然不会错失这一良机。2012年中联重科销售目标是力争突破1000亿元,如果可以借助普茨迈斯特54年时间所建立的全球化服务、销售体系、世界级的技术,这将助力中联重科占据全球混凝土机械第一的地位。

  未来这一收购大战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两家迅速发展的企业将在未来全球市场上演绎更精彩的龙虎之争我们是可以想象到的。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