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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全覆盖需政策配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08:53 来源: 财经国家周刊

  在北京高房价与进城务工者相对收入较低的背景下,公积金“人群全覆盖”惠政,可能对中低收入者买房助力不大

  王闻

  北京市政府2月初表示,要实现住房公积金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消息一出引起各方关注,因为这意味着进城务工人群将全部纳入北京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包括传统意义上讲的农民工。

  事实上,进城务工者可进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早在2005年北京就有规定,只是政策为非强制性,执行与否更多看企业意愿。近期住建部“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意见得到国务院认可后,北京市政府率先应答,副市长陈刚将其表述为“要积极推动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推进首都公共服务均等化。”

  这是一项惠民善政,特别是对那些有能力购房、但尚未被住房公积金覆盖的人群而言。与此同时,相关决策者也必须意识到,在目前北京高房价与进城务工者相对收入较低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人群全覆盖”惠政,可能在吸走中低收入者缴存的公积金后,他们却仍陷于“买不起房”的境况,因而好政策若要好效果,还需必要的配套举措。

  首先,目前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按这一标准及工资水平,中低收入进城务工人员一年累计下来的公积金也不过几千元。而根据北京现有房价,即便以相对较低的每平米1万元、最低的30%首付标准以及较长的30年贷款期计算,一套60平米的住房也需首付近20万元,每月还本付息2000元左右,这还没算日常生活和养儿养老的必需支出。

  所以,通过公积金买房,对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并不现实。即使是条件尚好的人群,现在也需面对北京限购政策,公积金作用也在看贬。

  其次,在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个人和单位各缴纳一部分,但对很多雇佣进城务工人员的企业来说,为压低成本,他们往往会把单位需缴纳的部分转嫁为员工的工资。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如果无法实现在京购房却强制缴纳公积金,那么在退休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实质上是把自己的一部分劳动所得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在特定账户中,这些钱(公积金)一方面无法提取使用,一方面要不断承受低利率及高通胀的侵蚀,显然对他们有失公平。

  最后,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安排,但又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福利,那么得到益处的将是那些可以享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人。就全国的情况来说,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买房的人是有限的,很多城市领取公积金和参加公积金的人口比例还不到1%。在北京,能够用公积金买房的人群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在这种情况下,进城务工人员缴纳公积金很可能变成农村的“穷人”在补贴城里的“富人”。这不仅会对进城务工人员造成伤害,而且也破坏社会公平。

  以上担心并非是杞人忧天。早年一些地方和城市在养老保险还无法在全国自由流动时,就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社会养老计划中。后来这项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演变为地方政府变相用进城务工人员的资金来充实地方财政中的养老金账户。

  如果确实要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全覆盖政策,那么站在进城务工人员的角度看,政府需采取一些配套措施。首先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来说,支付房租比买房更实际,因此在参加公积金安排之前,可考虑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规定;其次住房以外,医疗和教育也是进城务工人员需要面对的重要支出,应针对这部分人群扩大公积金的支付范围,并放宽提取公积金的自由度。比如像深圳那样可以用公积金来偿付重大疾病的医疗支出。

  三是改革住房公积金的利率安排,存款利率要减少缴纳人因无法提取而遭受的实际价值损失,贷款利率或可考虑更低一些,让银行更多惠利于民;四是加快保障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消除在住房公积金政策上的地域歧视,从而让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在任何地方购房时都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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