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IMF为平台的救援靠谱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02:5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刘晓忠
近日,日本财务大臣安住淳在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会见后表示,中日两国准备为IMF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以帮助欧盟应对债务危机。
中、日选择以向IMF注资等方式为IMF新信贷工具PLL(更大灵活度的流动性安排)提供流动性额度,一定程度上为援欧资金设定了基于IMF的防火墙。
换言之,向IMF注资主要是各成员国按其份额来确定注资额度,中日通过IMF提供的援助资金若超过其在IMF份额的部分,且出现损益,中日等有理由要求IMF其他成员国按IMF份额承担损益(中日在份额内的注资损益则中日自担)。不过,该要求要得到IMF成员国支持并不容易:一则美国拥有17.67%的投票权否决权,一则美国乃至印度等若同意这一增信安排则无异于为中日的投资做嫁衣裳;毕竟,鼓励中国等帮助欧债更多是希望中国等的投资是长期性的而非短期纾困。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美日等都同意把中国在IMF的投票权由3.65%提升至6.19%之缘由——投票权的提升既意味着话语权的提升,又是担责义务的扩大,即话语权优势更多是一种让步和担责的自由。
不过,当前欧债危机越发增厚的风险敞口,注资IMF显得杯水车薪。事实上,注资IMF更多是欧盟建议下的一种变相杠杆操作,即欧盟通过向IMF按份额注资以撬动其他成员国按份额注资以提高IMF向欧元区的放贷能力。不过其杠杆率并不足以满足欧盟对纾困资金的饥渴程度。为此,欧盟希望IMF另起炉灶地在注资之外提供新的融资安排,如在IMF旗下设立SPV,以吸引中日等注资帮助欧盟应对危机,从而以达到既符合中日等呼吁的基于IMF框架下的诉求,又使IMF提供更灵活的非常规融资通道。
当前中日等表达通过IMF帮助欧盟应对危机,是仅限于注资IMF还是也同时考虑参与IMF准备探索设立的SPV之非常规融资安排?目前更多信息尚未确定。但无论如何,相对注资IMF而言,参与IMF设立的SPV融资,对中日而言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不确定性。IMF设立下的SPV无疑是中日与IMF的一种资金信托关系,SPV下的投资损益主要由资金供给者自担,IMF主要以管理人的身份设定和监督SPV受托资金的投融资规则、受托资金的退出条款等,如IMF要求欧盟ESM为SPV信用增级;但这意味着SPV更多地基于德国信用,IMF要用其成员国的份额做担保增级则同样很难在IMF理事会获得投票通过。殊不知,这如同是IMF成员国为SPV的投资方提供担保义务而未获担责后的利益补偿,很难获得成员国支持。
因此,中日等若考虑投资IMF设立下的SPV,以帮助欧盟应对危机,那么这将类似于中日直接参与欧洲ESM或EFSF,所不同的是在ESM或EFSF下,投资国无法左右欧盟如何使用这笔资金,而基于IMF的SPV则投资国可通过投融资规则设定而决定援助欧盟的资金用途和退出条款。显然,这将依赖于欧盟ESM规则的透明度、具有激励相容的权责清晰机制等,遗憾的是目前这恰是欧债危机久拖不决,且不断风声鹤唳的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