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熙“皇太子”掀起三星家产争夺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0: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韩国媒体间流传着一句话,“韩国人一生无法避免三件事:死亡、税收和三星。”
作为韩国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企业三星集团,目前正面临家族内部为争家产,兄弟对簿公堂。
近几年亚洲爆出多起豪门家产争夺纠纷,令许多产业面临动荡风险,专家称,家族企业传承危机的发生,有法律制度的原因,但更深层次来源于旧家族文化思维,需要与时俱进加以改良。
天文数字遗产争夺
已故三星集团创始人李秉哲的长子、第一肥料前会长李孟熙(81岁)14日针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70岁)提起了巨额遗产诉讼。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4日介绍说,李孟熙主张,其父亲生前以他人名义信托部分财产,而李健熙未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将遗产擅自变更为他个人名义。李孟熙以此为由起诉李健熙,要求提供相当于继承份额的股份,即“三星生命”(人寿)保险公司824万股和三星电子20万股股票,还要求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60286元)。据此计算,涉案金额高达7138亿韩元。李孟熙还针对三星爱宝乐园提起诉讼,要求提供三星生命100万股股票,赔偿1亿韩元。
李孟熙在诉状中表示,三星生命和三星电子股份是父亲在生前以他人名义信托的财产,在父亲去世后,继承人应该根据法定继承份额分割遗产。
他进一步说,在父亲去世后,李健熙并未向其他继承人通知父亲以他人名义留下财产的事实,而2008年12月将三星生命3248万股股票变更为他个人名义,因此要求李健熙返还他应有的继承份额189分之48,也就是三星生命824万股股票和股息。
此外,李孟熙所说的他对三星电子股份应有的继承份额20万股,按照目前的价值换算,约达到57万股。若据此索赔,涉案金额将是个天文数字。
《朝鲜日报》称,这起诉讼是韩国国内最大企业的遗产之争,焦点是李孟熙是不是能够重新主张继承权。
李孟熙主张:“不知道托名股票的存在,我的继承权遭到侵犯。”不过要找回遭到侵犯的继承权,首先需要证明有重新主张继承权的法律依据。
报道指出,李秉哲1987年去世的。三星方面的立场是,前总裁李秉哲去世已有25年,已经超过了李孟熙可以向法院主张继承权的期限(10年)。
据悉,李孟熙目前居留在中国北京。由于在三星集团经营权的竞争过程重落败,他便不再参加对外活动,被称为“隐居的皇太子”。
亚洲豪门争夺震荡产业
家业一代传一代需要面对很多压力,内在的危机,包括争产纠纷、任人唯亲、兄弟姐妹间的勾心斗角,随时都可能使家族企业处于危崖之上。同时,外在的危机也不少,本土市场日渐开放,接触全球金融市场的机会日增,特别是一些上市的家族企业,在管理和企业透明度上都面临很多压力和法律风险。这些挑战在亚洲金融风暴后越发严峻,情况在韩国和香港尤其明显,相继有多家超级家族企业出现遗产争夺战。
韩国境内除了三星,前段时间韩国现代集团的郑周永家族也未能避免同根相煎的命运。中国香港的富豪家族近几年也进入了多事之秋,多家豪门在创始人离世后,出现争产事件。从2002年起至2011年,围绕龚如心和其留下的数百亿资产,已上演过多轮旷日持久的争产官司,并创下了香港民事诉讼用时最长的纪录。2010年,香港以烧鹅驰名的镛记酒家创办人甘瑞辉去世后,继承家业的甘氏兄弟因股权问题导致分裂。此外,棉纱大王陈廷骅、新鸿基地产的郭氏兄弟等争产诉讼,也成为港人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
去年年底,香港富豪霍英东家族爆出争产风波,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同为亡父遗嘱执行人的兄长霍震寰私吞至少14亿元港币家族资产。
去年,澳门赌王何鸿燊家产风波,更是引起澳门社会的震动,他旗下的公司几乎渗透到澳门的各个领域,掌握着澳门博彩业半壁江山,影响深远,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成功的家族企业毫不例外都有一个伟大的创造者,这个创造者不仅是企业的决策者,也是绝对的精神领袖。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往往使他们缺乏自省和自律精神。他们一方面在公司业务运作上表现出杰出的决断力,另一方面在培育子女的能力上表现得并不好,甚至很差。另外,很多创始人对企业传承缺乏长远规划,生前不留遗嘱,使得企业无法顺利承继更迭。还一些创始人往往选择最受宠的孩子执掌公司,这种毁灭性的行为世代重复着。
据统计,亚洲最大的1000家公司有2/3是家族控制的,香港的上市公司超过70%由创始人或创始人家族成员控制。而现实的问题是,目前香港上市企业掌门人中至少一半人超过70岁,家族企业如何传承已成为他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而富二代们也面临如何管理好父辈传承下来的财富的问题。
家族的争产风波接连发生,也再次给企业家们敲响警钟,如何解决“接班人”的问题,如何处理“遗产”问题,已经是关系企业发展大计的重要议题。《纽约时报》的文章指出,家族企业接班问题是一种全球性现象,尤其在大中华地区,家族接班和继承安排经常旷日持久、变故丛生。
旧家族思维需与时俱进
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公明遗产管理集团首席律师陈凯认为,家族企业传承危机的发生,当然有法律制度的原因,但更深层次来源于旧家族文化思维。三星、现代、霍英东和何鸿燊于中国传统家族企业的社会环境中,他们既不缺乏中立的专业机构,也不缺乏成熟的法律制度,但却发生了相同的传承危机。究其原因,在于家族掌门人根深蒂固的旧家族文化思维,这点与中国传统家族企业传承危机的背景是一样的。
旧家族文化思维的特点之一,就是将家族内部的各种利益群体对立起来。家族掌门人把“分”字作为家族企业未来发展的唯一道路,其中一方继承人的利益扩大,势必面临另一方利益的缩小,无法将各自的利益综合起来,形成企业发展合力。因此,在如何权衡和协调利益的问题上,即使耗费掌门人毕生精力,也难保未来各房子女不发生火并。
旧家族文化思维的特点之二,就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存在利益交叉。经营权并未完全独立于所有权,家族获益的方式,股权收益固然是其中一种,但控制管理企业所带来的灰色利益和各种副利益产品,使家族内部对掌握企业经营权趋之若鹜,所有权可以分割成股权共享,经营权却无法分割共享,导致家族内部的纷争无法避免。
旧家族文化思维的特点之三,就是将传承看成一个时间点,而没有建立现代传承意识。现代传承意识要求企业家将传承问题看作企业日常风险管理的一部分,而不是将其作为企业家去世时点才发生的事情,因此需将风险控制渗入到企业运作的方方面面,企业家在任何时候发生健康问题、入狱、隐退等情况时,都可以将此重大变故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