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市场化挑动价格神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5 02:24 来源: 中国经营报赵晓菲
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成共识
“条款单一、费率一致”这一被诟病多年的车险市场现状有望年内改变。
据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下称《车险示范条款》)正式版将在“3·15”之前公布,尽管正式实施时间未最后敲定,但有望在7月1日至2013年元旦期间实现全行业新条款的更换。原则上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主开发条款和费率。
随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启动,保险公司保障责任将增加,车险价格将呈现差异化。业内人士表示,整体涨价可能性不大,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或成行业共识。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启动
原则上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主开发条款和费率,但一开始可能会比较审慎。
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被列为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中一项重要举措。
2月15日,保监会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车险理赔难综合治理工作。
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副主任朱艺在会议上指出,保监会将在2月底前出台《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朱艺表示,未来保监会将主要从八个方面入手,其中一个便是完善车险产品以及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这也意味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正式启动。
当前国内保险公司采用A、B、C三款车险条款,但这三款车险的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整系数几乎没有差别,很难满足消费者不同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自主定价余地也很小,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保险公司无法通过价格优势争取市场,消费者也无法享受到降价的优惠。
现行条款不完善、容易产生歧义之处,也往往正是理赔难产生的源头。
车险市场化改革被提上日程的契机源于2011年上半年社会关于“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理赔难问题的广泛关注。
据悉,3·15之前即将出台的《车险示范条款》将针对“高保低赔”的质疑,调整车辆损失险承保、理赔方式。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将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针对“无责免赔”的问题,按照《车险示范条款》规定,消费者在发生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后,能直接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
该知情人士还透露,计划“3·15”之前公布的《车险示范条款》正式版“征求了最高院的意见,主要是文字措辞上的进一步完善,以避免司法解释上的歧义。”
“正式稿最明显的变化是增加了一个附加险。”知情人士透露,当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如果投保人购买了这一附加险,保险公司则没有免赔额,否则保险公司可增加30%绝对免赔率。
《车险示范条款》正式实施的时间尚未敲定,因为与之相配套的由行业协会组织测算的行业参考纯损失率目前则还在测算中。“计划年内完成改革,实现条款、费率的全行业更换。”
不同资质的保险公司实行差别化车险产品开发是车险费率改革的关键之一。《通知》征求意见稿出台时,业内普遍认为,大公司将在此次改革中获利更多,中小公司亦曾呼吁放宽条件。但前述知情人士透露,《通知》正式稿中对此并未出现变化。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为了防止自主定价可能引发的价格非理性竞争,《通知》虽然原则上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但一开始保监会可能将本着审慎的原则,要求这些公司先参考行业示范条款和纯损失率。
此前,深圳、北京已经试点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但两地的改革仅限于车险费率浮动,即导入费率浮动因子,将费率与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等因子挂购,设定不同的系数,相乘得出综合折扣。由于并不涉及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费率市场化。
涨价还是降价?
车险价格不会整体提升,而是通过更加充分使用浮动因子,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
据悉,此次改革后,保险公司保障责任将明显增加,不过业内人士认为,车险价格不会整体提升,而是通过更加充分使用浮动因子,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
根据征求意见稿,《车险示范条款》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部分绝对免赔率等等。这些都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保障责任,甚至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这将使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提高5%。
对此,一直致力于中国保险市场研究的德勤审计组合伙人文启斯表示,按道理讲,保险责任扩宽,保险费率应该相应地上调。但从已经开始试点费率市场化的深圳、北京来看,改革的方向是更多地使用浮动费率,使出险率少的优质客户享受更多的优惠,出险率高的客户支付更大成本。
某大型财险公司中层人士亦表示,整体涨价不是此次保监会推动此次改革的意愿,行业的看法更倾向于降价。自主定价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更多考虑车和人的因素,对优质客户降价,对劣质客户涨价。
根据《通知》征求意见稿,商业车险基础费率浮动因子应当根据车型、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维修成本等合理设置,保险公司还可以设置电话、网络、门店等渠道浮动因子。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费率是否会向上微调,保监会还没明确态度。如果费率不变,意味着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必将受到影响。
文启斯亦认为,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加剧车险市场的竞争,不排除保险公司通过降价争夺市场,加上市场主体的增加,新车业务增速放缓,车险盈利周期等因素影响,产险公司承保利润或被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