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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NGO:防守不如合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5 02:24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李艳洁

  最近,NGO组织似乎总跟一些企业“过不去”:亚洲动物基金令归真堂IPO遇阻,美国公平劳工协会(FLA)调查富士康。此前还包括云南曲靖水污染事件、耐克与阿迪达斯的“毒”服装、金光纸业云南森林问题……NGO组织的行动越来越影响公众的认知。对企业而言,应对NGO组织的指控,不仅是一场危机公关,更是对企业管理的全面考验。

  “企业平时应该注意和一些NGO组织的沟通、交流,而不能等发生舆论危机了才临时找上门。企业和NGO应该努力成为有分歧但又有合作的朋友关系。” 谈到近期发生的一些NGO组织调查企业的案例,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理事、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公共关系学系主任叶茂康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与NGO建立分歧又合作的关系

  环保组织牢牢咬住了乔布斯那一口残缺的苹果,过去几年,NGO组织一直在调查他的供应链、工作环境、工人待遇等问题,他的代工工厂——富士康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找一个不错的NGO来合作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企业要想改善形象、得到公众的认可,提升名誉,与NGO组织合作是条捷径。”安可(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战略沟通部总监黄彩凤说。

  此前多数企业均是“临时抱佛脚”,出了问题再去找NGO捐钱,表示自己承担了社会责任,既迟又虚伪,一些企业经常把NGO放在某种边缘地界,但当被环保、公众权益保护等NGO 盯上时,许多企业没有和NGO沟通的思想准备,更没有和NGO打交道的实际经验,使这些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一落千丈。

  在叶茂康和黄彩凤看来,企业应该选择一些NGO,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平时就要注意和这些NGO的沟通、交流,而不能等发生舆论危机了才临时找上门去。企业和这些NGO应该成为有分歧但又有合作的朋友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应该建立在仔细甄别选择的基础之上。

  叶茂康提醒,选择NGO还应考察其在所属类别中是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以及近年来的活跃程度;同时要考虑到企业和某些NGO 的利益相关性,包括企业经营领域和某些NGO 关注话题的相关性。

  企业公关应重新正名

  “从理论上说,公共关系部门作为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之一,所发挥的是一种管理职能,即对这一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实施战略管理。”叶茂康表示。

  然而现实是,企业的公关部门常常成了执行部门,做的就是联络(负责与相关公众的沟通协调)和宣传(通过组织一些新闻发布活动或公共关系专题活动来传播信息、推介形象),而且常常宣传居多。即使是新增加的危机处理工作,也不过是让公关部门变成了“灭火队”,没有达到帮企业决策层从战略层面来考虑危机管理问题,制定完整的危机管理计划和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

  “对企业来说,处理和NGO的关系,必须事先有研究、有分析、有预测和预案,并立足于首先改善自己。”叶茂康表示,至于因此增加的成本问题,可以包括在公关的总预算中,“不多,也容易消化。”

  对于许多企业习惯于将公关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公关公司,叶茂康认为,一些战略性、整体性和带有敏感性的工作,应始终牢牢地掌控在企业自身的公共关系部门手中。

  如果企业自己不注重对于发展环境的调查和分析,就只能等着被各种NGO和环保组织挑战了。

  预防得当可免除治疗费用

  NGO相当于一种社会公安,是一种强势的声音,保护着我们大家的利益。

  “如果企业将社会责任转化成发展理念,按照这种理念经营,预防成本比处理危机的成本要低多了。”黄彩凤表示。毕竟危机会将企业形象破坏,重建好的形象需要的成本更大。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消费者追求的不只是产品,更要求企业要关注社会责任和对环境的责任。”黄彩凤表示。

  在20年或是30年前,消费者只关注产品,但是现在消费者掌握的信息更多了,还要求企业和他们共享理念,如果企业不与消费者一同进步的话,消费者就可以用买不买你的产品来投票,买了你的产品就说明对这个企业有信心、认同企业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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