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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动物权利论是荒谬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03:5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唐学鹏

   受“活熊取胆”风波困扰的归真堂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开放,有趣的一幕发生,一些动物保护的NGO人士突然向熊跪拜,为人类的罪恶请求宽恕。此前,归真堂的第一次开放导致了“子非熊”的争论,归真堂认为熊在取胆汁的时候没有痛苦,熊的表情似乎很安详。而记者觉得“你不是熊怎么知道熊不痛?”归真堂则说,“你也不是熊,怎么知道熊一定痛?”

   其实归真堂风波的本质不是一个虐待动物的故事,而是有关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的争辩。这场争辩可以上溯到17世纪,即人类用什么样的角度来看待动物?动物是否有类人的权利?

   所谓动物权利,就是激进的动物伦理学家彼得·辛格强调的“动物是生命,而不是物体”。在他的观念里面,猫狗是有自由意志的,它们是有流浪权的,人类应当用同类的情感来看待它们。但是动物福利主义者则对此不屑,它们认为,动物是服从于人的目的,它们可以被食用、娱乐或者科学研究,但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持最高程度的“类人道主义”,尽量减少它们的痛苦。哲学家康德就持这种观点。

   动物权利论非常流行强大,热爱和反虐小动物已是爱心标签。但它让人感到犯糊涂,就像归真堂第一幕那样,我们只是通过模拟自己的感受来理解痛苦,但熊是否如此,我们的确不知道。熊没有自由意志,没有语言,也没有能发出其他信号让人类清晰地感觉到。那么,假设给熊或者猫狗赋予和人类平等的自由权利,那么我们怎么能推导出一头野生自由熊就一定比精心呵护的胆汁熊更快乐?一条流浪狗一定比豢养的狗更“人性”?

   “子非熊”问题是阻挡动物权利论的关键路障。但是随后大批兽医加入了动物权利论的行业,增加了动物权利论的火力。比如Sarjeant就认为动物和人类同样都拥有复杂的大脑皮质,他们一再证明很多人类的行为——即使是动物福利主义的行为,也会给动物造成非常严重的痛苦。

   为什么动物权利论是荒谬的?

   我认为,有两个原则可以检验出动物福利论和动物权利论的高下。首先,动物并非都是感觉灵敏的,动物是一个巨大的“频系”,比如水母、鲍鱼,它的感觉可能类似于植物,所以人们吃海鲜的行为,很少有质疑。但像泛猿类可能就具备很高的类似人类智慧,所以吃猴脑就遭到谴责。小白鼠常常用于科学实验,它们感觉很灵敏,甚至高于猫狗,但是由于它们和人类的接触性亲缘关系不强,它们在科学实验中会遭受各种药物痛苦,但是很少人质疑这种痛苦是不必要的。而猫狗实验则容易引发抗议。

   一旦我们理解到这种包含敏感性、或者亲缘性的划分方式,以及其带来的不同人类反应,我们已经得出跟康德相似的结论,动物还是依赖于人的尺度,人的使命是提高它们的被对待福利,而不是将动物“完全解放”。

   其次,我们设置一个场景,假设一条陌生大狗在婴儿旁边转悠,人会不会将它赶走了?如果按照动物权利论者的观点,狗是有意识和感知的,陌生狗在婴儿身边很舒服很快乐,如果赶走它,就会终止它的快乐,那么,如果让动物权利论者选择,他会怎么做呢?我相信,为了保险起见,动物权利论者也会赶走狗,这其实证明了,即使动物权利论者拍着胸脯说,他们了解动物的自主意志,他们也不敢涉险,他们的行动表明,他们根本不相信他们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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