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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高小琼: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3 03:08 来源: 金融时报

  赵洋 廖斌

  记者赵洋廖斌相对于城市而言,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尤其是支付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对此,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农村地区支付环境改善。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的局面一时难以扭转和改变,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较多难题。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高小琼表示,困难之一在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投入高、产出低,使金融机构加大投入难。这种局面严重抑制了银行机构在县域,特别是乡镇增加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第二个困难,城乡无差别的结算收费标准,使农民一时接受难,严重制约了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

  高小琼认为,当前在加快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特别是财税部门应给予更多的支持,以实现农村支付环境改善的目标,并与种粮直补、家电下乡、“新农保”等国家农业生产、消费促进和社会保障政策对接,配合、支持相关政策的落实。

  高小琼就此提出四条具体建议。首先,建议国家提升对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及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促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将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摆在重要位置,但是支付服务环境作为农村金融运转的基础,对其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明确和提升,因此建议国家从更高层面明确支付服务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动广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建议完善由政府推动,人民银行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促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财政、税务、发改委、人保、工商、公安和通信主管部门纳入工作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其次,建议财政部门通过适当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村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高小琼告诉记者,目前,在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推动下,已有部分省份对新增ATM、POS机具的金融机构及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合作商户给予财政补贴,取得了良好效果,建议财政部门根据各省(市、区)经济发展程度、农村分布和农民消费特点等情况制定不同程度的补贴政策,对积极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机构给予补贴,提高金融机构发展农村支付服务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省份应考虑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列支金融机具下乡补贴。

  再次,建议多部门协作降低农村地区支付服务价格。高小琼表示,建议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发改委对农村支付服务价格(如银行卡年费、刷卡手续费率、汇兑手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积极引导中国银联与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农村地区银行卡利益分配机制,制定既保障各方利益又能让农民接受的银行卡收费标准;并建议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包月或免费的方式降低农村地区POS机的通信费,以及税务部门采取税收减免或抵扣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农村支付结算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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