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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结构性减税成民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6 07:23 来源: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郭志明 张龙 许意强

   李延生 闵云霄

   2012年全国两会上,减税依然是被热议的关键词之一。两会代表、委员们认为,当前经济内需增速下降, 外需不确定性加大,经济增速呈现放缓态势。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让企业经营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促进企业创新,实现转型升级尤为迫切。而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增强经济内生性增长动力,是应对总需求收缩、提高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

  齐呼“结构性减税”

   2月14日财政部发布的“2011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显示,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720.31亿元,比2010年增加16509.52亿元,同比增长22.6%。

   有研究者建议,我国要控制总体税负规模,参考同类国家的税负,通过立法的方式,硬性规定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一个比例;实现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税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实现税收负担的公平与正义。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招商局集团前董事长秦晓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实行全面减税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

   秦晓解释说,我国现行税率是按照支持重化工设计的,而不是支持服务业;是按照支持资本设计的,而不是支持劳动力。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微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发展,需要国家从税收层面给予支持。

   早在2004年,我国就开始在全国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 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更是明确提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结合推进税制改革,用减税、退税或抵免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是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此后,取消农业税、调整出口退税、内外资所得税统一和提高个税起征点等减税措施不断。到2011年10月底,国务院又推出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增长了6倍,而居民收入只从2000年的人均5800元,增长至2010年的1.8万左右,增长不到3倍。如果统计政府的全部收入在内,2010年,即使只统计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金两块,政府收入高达11.2万亿元,占GDP的比例接近35%,总收入在全球的排名仅次于美国,而占GDP的比例和欧美等发达国家不相上下。

   可见,中国的税负问题远远不是结构性减税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总体税负过重。

   秦晓说,目前进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就是为了减少税负,减轻企业负担。他建议,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范围,目前北京、上海等发达省市均比较积极。秦晓表示,减税有助中小企业发展。

   秦晓同时认为,间接税负过重制约了中国企业的发展活力。“以房地产行业为例,即便不算地价,一个项目从开工到销售完毕,政府拿走的钱要远远高于企业的利润。”

   全国政协委员、亿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伟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税赋重、税收增长持续几年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对于企业来说压力比较大。结构性减税只是积极性的财政措施,可以实现“渡难关、促就业、改民生、平抑物价”。

   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来说,邓伟强调,“结构性减税不是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的唯一手段,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依靠1—2个单一措施来解决。必须要通过自立自强、科技创新,找到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势,才能真正解决发展的难题”。

  加大农机产品

  税收优惠力度

   “国家应出台针对农机企业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定期对农机企业存在的留抵税款以财政返还的形式拨给企业,以缓解资金紧张的压力,使农机企业真正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洪斌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悉,为扶持农机行业持续发展,国家对农机产品实施13%增值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农机产品面对的客户主要是农民,其购买力水平不高,农机产品毛利率普遍较低,造成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形成大量的进项税留抵无法抵扣,企业不能充分享受到农机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

   任洪斌指出,增值税执行的是税款抵扣制,企业在采购时先支付物资价款及相应税款,然后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由于农机产品销项和进项的税率不同(销项税率13%,进项税率17%),造成在增值率较小的情况下,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形成增值税留抵,这相当于企业采购物资多支付的进项税资金没有得到补偿。根据测算的结果,产品的综合边际利润率超过24%时,才能达到进项与销项税额基本平衡,即:综合边际利润率超过24%时才能实现增值税。

   根据对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其农机业务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但总体边际利润率水平并不高,最高达到19%,未达到能实现增值税的水平,由此导致进项税留抵额逐渐扩大,2007年近3000万元、2009年超过1亿元、2011年已达到2.7亿元,这相当于企业现金在逐年流出,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家实行的购车补贴、购消费品补贴等措施不如直接变成给企业减税,这样效果会更明显、受益人群会更广。

   他同时认为,新36条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很大的鼓励和支持,但是却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或政策,比如商业银行拿出25%的资金专门用于三农、小微、中小民营企业等特殊需要扶持的行业。为鼓励银行放贷,可以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支持和差别的税收政策来鼓励。

  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指出,国有企业发展较好,效益较好,上缴税款无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对财政收入贡献都比较显著。并且,今年国家鼓励出口的同时,有意识扩大进口,这也带动了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随之增长。

   最近,“强化上市公司分红”成为证券监管部门和投资者都非常关注的热点。同时,“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发出通知,明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此前,QFII业内预期国家会针对QFII所有所得征收10%的企业所得税,其中主要包括了来自证券买卖价差的资本利得。据了解,瑞银等向客户提供部分QFII配额的券商,一般会扣留其QFII客户证券投资获利的10%留在客户账户上,作为可能征收相关所得税的准备。

   全国人大代表、天士力集团董事长闫希军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税率为20%,虽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但与居民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的标准仍有差距。其次,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带有明显的投机性。由于分红率低等因素,个人投资者不愿意长期持有证券以享受股息红利的回报,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闫希军认为,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可以鼓励个人投资者投资企业,带动就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007年4月,宁波市鄞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查处该区某公司的涉税案件时,发现该公司的4名股东分别从公司分得股息、红利各180万元,但均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鄞州地税局分别对4名股东作出追缴个人所得税36万元以及加收滞纳金13万余元的处理决定。

   闫希军还认为,为了鼓励个人投资者投资企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中“股息、红利所得按20%计征个人所得税”以及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中“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统一修改为: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更能体现税赋公平,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居民企业法人,但对于这两类股东,我国现行的税法有不同的课税标准。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的股息、红利不缴企业所得税”,闫希军如是说。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指出,由于2012年国际经济形势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增长或将继续放缓,企业利润增幅下降,再加上此前进行的个税改革和营业税改增值税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预计2012年税收收入增幅仍将继续回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今年财政税收最大的变数在于地方政府是否会因为支出压力而难以切实执行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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