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改革金融体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8 03:2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丁玉萍
全社会都在高度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特别是小微企业越发恶劣的生存环境已与我国高速膨胀的金融资产形成巨大反差。尽管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财政、银行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也实行了税收优惠和差别化监管,但现行金融体系下,这些政策收效甚微。
如何有效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经济薄弱环节,需要从金融体制上动刀。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在其提案中表示,必须通过金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引导做好面向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梅兴保认为,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主要针对大机构设立,但并不适应中小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的需要,特别是不适应他们创新产品发展的监管需要。“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理念来指导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小微企业数据不完整、不连贯,巴塞尔协议要求的数据模型就建不起来。”
他建议要积极引导并规范民间借贷,给地方政府相应的管理地方金融的权力,同时让其承担发展经济和稳定金融、稳定社会的责任。这意味着要进一步放开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经营从业标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监管规则和办法要由多家监管部门和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听取地方政府的意见。此外,还要大幅度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规模,发展融资性租赁业务。
资本的趋利以及规避风险的本性,使得金融服务自愿流向中小企业成为空谈。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近日指出,现在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已经比以前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当前全国银行信贷在中小企业上的不良贷款率仍是正常企业的3-4倍,甚至高出10倍的都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诚信和法制缺失的情况,使得银行业即便在风险权重比国有企业低25%的情况下,仍然倾向于选择国有企业。”
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全国人大代表、工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指出,目前云南有近70%的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得不到满足,60%的中小企业没有中长期贷款。
地方政府或应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梅兴保在提案中建议尽快完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管理的体制,包括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网络,规范发展信用中介;同时地方政府要设立金融监管机构,重点监管民间的股权资本、投融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典当和信托等机构。
刘明康也提出,政府要加快培育服务中小企业各成长阶段的基金,同时对于民间借贷应立法监管,加强监管。
除各种政策的相互配套外,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产品创新也很关键。许海建议,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捆绑银团贷款的方式,改变单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平台。他还指出要改变目前中小企业无法进入债券市场的情况,鼓励中小企业联合进行债券融资。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