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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改革要求具体方向明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07:38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杨洋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深入”、“规范”、“健全”三个关键词为今后我国金融机构改革再次明确了方向。

  “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在我国,大型金融机构的改革已迈出重要一步。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至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实现上市。上市后,几家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经营理念等各方面取得长足进步,风险抵御能力和经营效率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作用更加突出。这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活力和主动性有了较大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稳步提高,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便利性得到改善。不过,有些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如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还不够及时有力等。

  “深入”一词表明我国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将向纵深推进。早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此就有“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的表述。目前我国处在一个宏观经济形势非常严峻的时期,国际金融体系压力空前,国内消费拉动乏力,经济增长显现疲态,企业面临困难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金融机构领头羊的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如何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以及稳定金融秩序作用将至关重要。

  “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近几年,以服务小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小型微型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仅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央行2月20日公布的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达4282家,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贷款余额为3914.74亿元。小型金融机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更解决了农村经营资金不足的难题,是现有金融机构的一个有效补充。今年“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表示要大力支持小微金融机构继续“扩容”,不过,其所产生的风险也引人关注。从目前来看,小型金融机构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定位不清,监管主体不明。前不久,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的风险处置责任”,因此,小型金融机构今后发展“规范”必不可少。

  “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小型微型企业及“三农”的重要地位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可见一斑,如“小型微型企业”一词在报告中共出现7次之多,对“三农”的表述则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家对于“三农”及小微企业的重点扶持已为“健全”创造了必要条件。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今年2月强调,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财税、担保、坏账核销、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而早在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便已提出,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国家的重视,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将加快实现“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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