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傅军:增值税税率应降至10%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0 08:43 来源: 华夏时报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于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调配市场资源配置、调节经济结构和收入分配等具有重要作用。但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我国企业税负不断加重,税种繁多、税费并存、重复缴税等问题使企业不堪重负。
有4组数据可以表明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之重:一是1995年-2011年,我国GDP总量从60793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增长6.8倍;税收总额从6038亿元增长到89720亿元,增长13.9倍;税收总额增幅超过GDP增幅2倍。二是1995年-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从9.83%上升到25.3%。三是根据福布斯统计,我国税收痛苦指数已达159,高居全球第二。四是2010年美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为24%,而我国1995年到2011年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累计增长10倍多,约占GDP的35%。
造成我国企业税负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税种繁多。中国被称为全世界税收花样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中国企业要缴纳的税收有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四大类19种,涉及税目数十个。
2.税率太高。税率太高是企业税收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增值税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占国家税收总额的27%。我国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其基本征收比率为17%,不论企业是否盈利都要缴纳。而日本和马来西亚增值税率仅为5%,新加坡为7%,澳大利亚和韩国为10%,美国企业只有盈利了才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目前还没有开征。除增值税外,有利润的企业要另缴25%的所得税,房地产企业还要缴纳30%-60%的土地增值税,企业还必须代扣员工3%-45%的个人所得税等。
3.重复征收。企业的税后留成收益,已经缴纳了25%的所得税,如按净资产转让股权,还要交25%的所得税;如用于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还要补交20%的个人所得税,累积税率分别高达50%和4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企业,除了支付高昂的土地使用费,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等等,多达11种税收。
4.乱收费严重。除税收外,各级政府部门向企业征收的各种费用名目繁多。据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种费用有4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近百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严重。以房地产开发为例,政府各种收费几乎占到房价的15%-20%。天价土地,税费畸高,正是房价无法下降的根本原因。
2011年我国GDP初步测算增长9.2%,而税收增长高达22.6%,远远高于GDP增速。税负过重,增加了企业和居民负担,难以刺激民间投资和消费,对基础依然薄弱的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也有悖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和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增长的总体方针。在国家财力已经比较强大的情况下,应该坚持“结构性减税”的主旋律,给企业和民众减负,建立一个和谐的税收环境。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国家制定税收政策时,应当考虑企业的纳税能力,盈利多的多纳税,盈利少的少纳税,没有盈利的不纳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不应当成为第一大税种,建议基本税率降至10%左右,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应当少量征收或取消增值税,降低增值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
二是继续扩大中小企业减免税范围。中小企业的底子很薄,抗风险的能力很弱,资金少,融资难,发展后劲不足。国家应继续出台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扩大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范围,帮助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力量。
三是防止重复征税。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清理和废除重复征税的政策,优化税收体系,下决心取消不合理收费,减少重复征收的现象,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留给企业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实现藏富于民、强盛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