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存抵贷提取比例下调 客户白白损失利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6 08:24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存抵贷提取比例下调客户白白损失利息
作为节省利息,盘活个人闲置资金的业务,“存抵贷”一度受追捧。

  晶报记者 余彦君

  由于银行单方下调“存抵贷”账户增值资金的提取比例20%,市民金先生认为自己每月存抵贷理财收益两年下来损失8万元左右,昨日,他以“银行违规经营”为由向深圳银监局投诉。

  【市民投诉】

  两年白白损失了8万元?

  昨日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百姓维权的最好时机。

  市民金先生向晶报记者投诉称,他是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以下简称“该行”)的客户,曾于2009年5月向该行申请个人综合消费借款413万元,还款期限20年,并签订相关的贷款及抵押协议,其每月的月供超过3万元。

  几个月后,金先生提出要求提前还贷,但该行业务经理极力推荐他开通“存贷通”理财业务,将他本应还贷的款项存放于其活期账户上,并承诺以贷款利率计算余额收益,这样他就有一笔“随时可调用”的资金,而不实际产生利息。

  2010年初,金先生往“存贷通”账户里存入200多万元,后来存入账户的资金逐渐增多,最多时达到了420万。

  不过,2011年11月,金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存抵贷账户中每月的“收益”越来越少,在同等存款情况下,“存贷通收益”从每月1.2万元缩水到0.8万元。

  他说,在向银行了解后才知道,原来银行自2010年开始已单方将“存贷款收益”全部打八折,但他从未收到过该行关于收益率下调的通知。

  据他估算,由于该行单方调整收益,导致他每月“存贷通”收益损失人民币3000多元,到目前已损失人民币近8万元。

  银行未签协议有违规嫌疑

  在维权过程中,金先生还发现该行竟然没有与他签署关于“存贷通”的协议,此外金先生从未收到该行邮寄的每月《贷款结余报告通知书》。

  金先生说,银行私自、单方下调收益率,既不通知他,也没有合同的约定,同时,银行业务经理在介绍“存贷通”业务时,没有向他本人充分说明收益率问题,且也并未告知该行存在擅自更改收益率的风险,这种行为已构成了不当销售。另外,银行在业务政策调整后,刻意隐瞒交易信息,不进行相关通知,加重了他的损失。

  昨日,他以“兴业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在“存贷通”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为由,向深圳银监局投诉,并希望银行补签相关协议,赔偿他的实际损失。银监局回复15天后给予答复。

  【银行说法】

  银行称政策调整已提前公示

  记者昨日联系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该行表示,存贷通的准确名称是“按揭理财户口”业务。“按揭理财户口业务已报备银监会,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该行称。

  对于银行单方面调整业务政策的问题,该行表示,在业务协议中明确有“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实际及其业务政策,保留相应的调整权利,并于调整后告知甲方”。

  另外,从此次调整“按揭理财户口”增值资金提取比例,实际上是2011年5月20日开始调整的,并非金先生所说的2010年开始调整,而且在调整之前,银行便通过银行网站、营业网点公告、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各种渠道通知客户调整信息。昨日,记者在该行网站上的确发现,该行于2011年5月16日发布了相关公告。

  比例下调收益只少5000元左右

  据该行表示,在此次业务调整前的协议中,客户仅在其按揭理财户口每日营业末存款余额达到100万时,可对相应100万的贷款利息进行抵扣,并非存多少都是100%抵扣。但由于账户的资金余额在变动,也就是说账户资金并非永远100%抵扣。

  对于金先生所说的两年来损失达8万元左右,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表示,此次业务参数调整前后的比例,是根据客户每日营业末存款余额的不同调整的比例也不同。比如客户某日营业末存款余额为10万元,调整前可抵扣当日3万元贷款的利息,调整后可抵扣当日3.5万贷款的利息;若客户某日营业末存款余额为60万元,调整前可抵扣当日35万元贷款的利息,调整后可抵扣当日30万元贷款的利息。

  该行有关人士还表示,由于业务调整时间是从2011年5月20日开始,并非金先生说的从2010年开始,而且下调的比例也没有金先生所说的20%,因此据该行初步测算,金先生的“按揭理财户口”的理财收益,调整前后的差额只有5000元左右。

  对于金先生所指“两年来银行一直未与其签署业务协议”的问题,该行表示,该业务均有业务并有相应的申请程序,但金先生的协议没有签署仅仅是个案。

  【市场现状】

  “存抵贷”收益的优势不再

  晶报讯(记者 余彦君)受银行理财产品的选择越来越多的影响,以前为盘活“闲置资金”的存抵贷业务也渐渐为百姓所遗忘,记者昨日咨询多家银行后发现,已有银行暂停了该项业务。

  2005年3月,中行在深圳率先推出“房贷理财账户”。凡在该行办房贷的市民,可将原来月供扣款账户申请为“房贷理财账户”,存入这个账户的钱,只要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该行就会将其视为提前还款,并按照贷款利率来计算收益,直接用来抵扣房贷月供,减少利息支出,账户余额越多,可抵扣月供的收益就越高。同时,个人也可随时从银行中取出,非常灵活。

  中行之后,包括建行、民生、深发展等银行相继推出该项服务,但各自的名称有所不同,而且此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各银行的在抵扣房贷资金的比例也各不相同。

  由于此业务的综合收益率较高,对那些手中有闲钱,但提前还贷意愿不强,短期内也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的人来说,是一个盘活闲钱的工具。

  由于去年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爆发,收益已远远高过“存抵贷”的收益,今年以来,已有银行相继暂停该项业务。招行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从2月16日,该行也经暂停了存抵贷业务,深发展有关人士称,“尽管我们现在还没暂停此业务,但我们已不再重点推介了。”建行昨日则表示,目前只有少量客户仍在使用该业务。

  □相关链接

  37家银行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

  晶报讯(记者 余彦君 通讯员 郑永)昨日是“3.15全国消费者保护日”,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组织举行《深圳银行业规范经营承诺书》签署仪式,深圳37家国内银行共同签署承诺书。

  据了解,此次银行业签署的《深圳银行业规范经营承诺书》内容围绕银监会“七不准”和“四公开”要求,强化银行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今年2月,银监会对银行贷款业务提出“七不准”,包括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另外,对银行服务收费则要求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要求,3月底前在营业网点公布统一收费价目。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