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核电站事故受灾区赔偿方案即将出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6 12:31 来源: 商务部网站《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文部科学省将于16日在核事故赔偿纠纷审议会上公布核电站事故受灾区赔偿方案,将按照累计放射线量大小标准把福岛县内的受灾区分为“无法重返区域”、“限制居住区域”“准备解除避难指示区域”,向受灾区居民发放避难补助金及精神赔偿金。
具体标准为,①年放射线量超过50毫希沃特(mSv)的区域定义为“无法重返区域”,向该区域居民每人一次性发放600万日元的赔偿金,同时对该区域不动产及住宅进行全额赔偿,政府估计赔偿对象约为2万人,仅对人赔偿金就超过1200亿日元;②年放射线量在20-50毫希沃特的区域定义为“限制居住区域”,向该区域居民每人一次性发放240万日元,但预计补偿金额有可能增加;③年放射线量在20毫希沃特以下的区域定义为“准备解除避难指示区域”,向该区域居民每人每月发放10万日元。
日政府计划在3月底将完成划定受灾区域,此次赔偿方案未包括就业、营业等间接损失赔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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