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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还债”任重道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3 16:27 来源: 中国经营网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这一指标仅对全国而言是有意义的。

  在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的提问时表示,政府已将教育经费占GDP 4%列入预算,“我们一定要通过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并使经费合理使用。”

  其实1993年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我国政府就提出,到2000年政府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预定的日期过去了12年,这一目标还在最后的努力中。

  目标迟迟未能实现,不是因为目标值定得太高。当时根据学者的国际比较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一个国家在人均GDP达到800美元时,其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平均约为4%,而中国在80年代初,提出到2000年人均GDP达到800美元左右。因此,按国际平均水平,确定了200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由于中国在2000年时,人均GDP已经7858元,按照当时8.2783元人民币兑换 1美元的汇率计算,已经超过800美元的门槛,所以,即使在这一年达到4%的目标,也已经低于国际平均水准。而2010年中国人均GDP更超过了4000美元,到2012年达到4%的标准,则离国际平均标准更远了。

  如果回过头来看自1990年以来,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变化轨迹,更有意思。1990年:3.04%,连续下降,到1995年:只剩下2.41%。再从1996年起开始上升,当年为2.46%,到2002年为3.41%,超过此前任何一年。此后,连续三年下降,到2005年只剩下2.81%。2006年起从3.01%再次回升,到2011年达到3.83%,创历史最高水平。这说明24年中中国教育经费既没有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同经济发展也没有完全地“呈正相关”,尤其是,明显表现出在4%的门槛前,一再回探3%以下的特点。这同国家财政收入,同公众感觉中“三公消费”,还有同国酒茅台的价格“稳定而持续地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这一指标仅对全国而言是有意义的。因为一者地方交给中央的财政收入里本来就有很多是用于基础教育的,要让地方还按4%来算,据说连发达地区如广东省甚至广州市也办不到。反过来,在地方财政只够吃饭的贫困地区,却有可能“率先”达到教育经费占财政4%的目标,因为那里存在刚性需要,除非政府不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这一指标仅对全国而言是有意义的。

  所有这一切表明,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不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而是一个早该完成,但至今仍在“还债”且远未还清的任务,其原因主要在于中央财政未得到有效落实。事实上, 作为国家责任的义务教育阶段,大规模推广“希望工程”之类慈善公益项目,本来就反映出国家投入或者说履行责任的不足。

  不过,平心而论,虽然4%的目标没有实现,但由于中国经济本身持续增长,中国教育经费的总额增加还是实实在在的,这从近年来国家的一些举措中也能感觉到。同时,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引发了同一地区内的“择校热”和不同地区之间的“高考移民”,极大地扭曲了中国教育一直承担的社会公平机制功能。但反过来,如果把因“择校”或“异地高考”等发生的费用计算进去,对于提高中国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肯定有好处,只是这笔钱不属于“财政性支出”。

  但由此却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如果在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例上,我们一直存在种种困难,那干脆更多地发展中国的民办或私立学校,不也是一个补救?既然那么多的家长希望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而教育资源总体上仍然稀缺,那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办学门槛,放水养鱼,既可以满足社会需求,也可以将本应非营利的公立学校收进去的那些不明不白的“择校费”之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到时不统计财政性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高低,至少在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时,数据可以好看些,教育也可以搞得更好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去了堂堂正正的私立学校,普通家庭就可以在名副其实的公立学校里享受到更多的教育资源,虽然不如他们优质。这或许是解决教育公平的另一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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