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苹果:知识产权的幸运儿和倒霉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00:54 来源: 中国企业报本报记者 许意强 见习记者 郭奎涛
苹果似乎与专利侵权较上了劲。
除与谷歌、微软等竞争对手在欧美市场上围绕智能手机展开的专利大战,近日苹果公司在中国又将面临与部分中国作家和视频网站的新官司。理由是苹果公司在线商店内容中存在非法上传他们的作品,包括近百部文学作品和数部影视作品,诉讼金额达2300多万元。
维权作家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目前共有13位作家已经起诉,涉及59部作品,赔偿金额2300多万元。”王国华特别强调,最终的索赔数额可能大大超过这一数字。
这一索赔金额,对于当前每股价已突破600美元、贵为全球市值第一大公司的美国苹果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有律师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苹果之所以在中国屡屡发生侵权作家知识产权等行为,一方面是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如欧美国家,没有引起苹果公司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侵权知识产权的官司向来是一件马拉松战,对于苹果这样的大公司,很多被侵权人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更为重要的,就算苹果输了,赔偿金额也是小数字。”
22名作家起诉苹果侵权
王国华介绍,22名作家起诉苹果公司只是笼统的说法,是分批起诉的。有的作家还在准备;另外,赔偿金额是2300多万元,不是2300万元。之前有媒体报道说,共有22名作家的95部作品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索赔金额5000万元。
作家维权联盟先后于去年7月、10月两次提起诉讼,状告苹果公司在线商店非法提供作家作品付费下载业务,今年2月份的诉讼已经是第三次,预计下半年开庭审理。王国华说,苹果之前删除的作品现在都再次出现。
作家维权联盟负责人贝志诚由于出国,未能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在作家起诉苹果侵权案件里面,维权作家联盟或许是影响最大的一个,却不是最早的一个。
“之所以没有参加维权联盟,我是想身体力行,亲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盗版的现象太普遍,好多作家都选择沉默,我要斗争到底。”著名作家朱金泰坚定地表示。
发现自己的《赶尸笔记》在苹果在线商店非法付费下载后,朱金泰于去年6月份开始起诉苹果,几经周折终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正在“耐心地”等待消息。其代理律师孙相元解释说,苹果公司总部在美国,传票往返等法律程序时间花费很高,开庭时间可能拖到今年下半年。
苹果公司还在《画皮》等影视作品方面与乐视网存在侵权纠纷。
“《画皮》的网络版权是我们独家买断的,苹果在线商店不仅提供付费点播服务,还将它列入排行榜,一个大公司管理应该不至于如此混乱。”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说,乐视网对苹果公司的诉讼也已立案,要求苹果公司道歉并且赔偿60万元,法院通知今年5月11日开庭。
刘晓庆还透露,央视曝光苹果公司侵权事件之后,上海的一位自称苹果代理律师的冯女士打来电话,表示苹果公司有和解的意愿,具体方案没有透露,而且之后再没联系。《中国企业报》记者随后致电这位冯姓律师,对方表示“没有经过苹果公司授权,不便发表任何评论。”
维权作家的代理律师王国华和孙相元则表示,一直都没有接到类似的来自于苹果公司代理律师的联系电话。
苹果默认侵权?
当前,苹果在中国出现的侵权行为,主要集中在其应用商店中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的电子图书和影音视频。由于苹果公司远在美国,其应用商店均为网络,给很多受侵权人的维权行为带来了很大困难。
“苹果对在线应用商店负有监管、审核的责任,保证平台的内容合法,我国的著作法相关条例都有规定。”王国华说。
孙相元表示,苹果有责任核实上传内容的版权问题,而不是本人要弄清楚有没有经过授权。《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苹果对于应用商店中付费下载的视频、电子书,都会从中提取30%的利润。“如果付费下载的内容是侵权的,那么苹果就构成了非法盈利。”刘晓庆律师如是说。
关于苹果参与分成的观点得到苹果在线商店应用程序开发者张诚的证实。他介绍说,苹果与开发者通常三七分成,苹果拿小头,开发者拿大头。“虽然上传会有一套专业的流程,版权审核方面基本没有障碍,全凭上传者红口白牙地说。”张诚透露,上传盗版作品非法盈利已经成为开发者和苹果在线商店之间的一种默契。
目前,朱金泰所著《赶尸笔记》的市场售价为40元左右,苹果在线商店付费下载即使只有10元。以1万的下载量计算,苹果能分到的利润为3万元,而包括作者在内实体图书行业却要损失40万元。
“中国作家的稿费只是美国作家的1%,如果连仅有的1%都不能好好保护,势必会影响到作家的创作热情,这与现在提倡的文化强国显然是格格不入的。”朱金泰认为,相比传统的纸质盗版,电子书盗版尤其严重,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在这方面相对滞后。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苹果应用商店确实存在盗版侵权嫌疑,但尚需相关部门确认后才能做出最终判断。”王国华、郑金泰和刘晓庆均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苹果公司侵权证据确凿,对胜诉充满信心。”
“如果胜诉以后苹果公司仍然拒绝赔偿,可以拿它在国内的专利强行执行。”王国华补充说。
张诚则认为,对于涉及侵权的产品,苹果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在线商店每天都会上传海量的内容,他们不可能逐一审查。而且部分上传者具有一定的反审查能力,通过变相修改上传名称躲避审查。苹果在线商店看到的只是一个名字,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根本无从查起。
处理诉讼没有诚意
“他们说事情需要苹果美国总部派律师处理,让我们耐心等待,到目前为止,苹果公司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王国华告诉记者,3月15日,他陪同贝志诚前往苹果中国公司交涉,被前台兜了近一个小时的圈子,最终也没有得到苹果公司的正面回复。
历次和苹果公司的沟通都是通过代理律师或者苹果北京这样的办事处,王国华认为,严格意义上来讲都不能算是代表苹果公司的回复。
朱金泰尤其对苹果处理问题的态度不满,他说,几次沟通和联系,都看不出苹果公司的诚意,一定要讨个说法。孙相元证实,苹果公司的回复总要等上一两个星期,每次都是悄悄地删除相关的作品和程序,对于赔偿的问题只字不提。
刘晓庆也表示,通过诉诸法律,希望苹果公司真正地直面这个事实,承担自己的责任。
其实,苹果公司也并非一直回避,在就此事回复媒体的一封邮件中,苹果公司声称,“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我们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我们接到投诉时,我们都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
资料显示,2011年,苹果公司仅在美国就获得676项专利,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全球其它国家的授权。苹果公司在自己的专利保护上一直不遗余力,有消息说,苹果公司与三星、摩托罗拉移动和HTC等公司的专利诉讼,至少花费了数十亿美元。
难怪乔布斯会说,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苹果公司。
张诚并不赞同苹果公司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说法。他说,正是苹果在线商店的封闭模式才使得数字版权的实现变得更具操作性。以音乐为例,之前的音乐都是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的,苹果的iTunes推出之后,才真正让数字音乐在网上实现了收费和盈利。
现实的状况却是,苹果正在越来越多在侵权诉讼中成为被告。且不说上述作家和视频网站对苹果公司在线商店非法内容的起诉,也不说深圳唯冠对于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的案子,苹果公司在全球的类似纠纷也不在少数。
2006年,苹果公司接连5次被新加坡创新科技公司起诉,被迫公开承诺支付1亿美元的“一次性专利授权费”;2007年,思科系统向美国联邦法院状告苹果公司侵犯自己的“iPhone”商标,苹果公司最终与之协议共同拥有这一商标;2009年,诺基亚控告苹果公司侵权,后者最终支付前者一笔一次性费用和后续版权使用费,可能将超过10亿美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苹果公司的专利政策已经出现问题,如果不及时反思自己接二连三被诉侵权的本质,依靠专利起家的苹果最终也可以毁在专利的问题上。”不过,苹果公司素来以知识产权为人所知,如今却不断出现侵犯他人专利的迹象,显然不是一家久负盛名的大企业应该表现的行为。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苹果公司在处理侵权诉讼事件中没有诚意,长此以往,代表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正面形象很有可能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