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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行三级蔬菜储备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10:3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和商务厅《关于建立我区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新疆冬春蔬菜储备要以保证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大幅波动为重点,建立一定数量的蔬菜储备规模,提高城市蔬菜应急供应能力,实行区、地、县三级蔬菜储备制度,储备蔬菜品种主要包括大白菜、土豆、萝卜、洋葱等耐贮存、易周转的蔬菜。储备实施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秋菜上市到翌年大路菜上市间的8个月(当年9月至翌年4月),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生产条件和气候特点,以当地城市人口消费量为基础,建立至少5~7天消费量的储备规模,提高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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