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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专员办四项举措提升财政金融监管绩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11:16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2年3月27日来源:安徽专员办

  近年来,安徽专员办紧密围绕财政金融中心工作,立足现有监管职责授权,从工作统筹、方法研究、思路创新和沟通协调等方面寻求突破,切实提升财政金融监管成效。

  一、注重工作统筹,找准监管方向和节奏。一是监管事项统筹,明确以财政金融政策、金融企业会计信息、一行三局综合财政监管为重点,科学调配监管力量;二是监管对象统筹,按照金融企业性质,厘清省内金融机构数量及分布,并综合历年的监管情况,进行初步的监管评价分级,实施分类监管,合理布局;三是监管目标统筹,通过三年工作规划、年度和月度计划,对监管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目标完成度的考核。

  二、注重方法研究,强化监管力度和实效。按照工作实践、研究分析、总结固化的三步法,提炼工作方法,尤其注重监管实践对方法的验证,避免空谈大论、缺乏实效。如针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数据申报不实、审核难以全面兼顾的问题,2011年,我办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召开协调会,对检查发现数据严重不实的进行通报,设定期限将全省数据退回重新核实统计。当年二次上报奖励金额核减了1.28亿元,核减率45%。在此基础上,我办会同地方财政、人行等对奖励管理办法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分级分部门的审核职责及处理处罚措施,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风险共担的审核机制。

  三、注重思路创新,构建多层次监管模式。一是立足现有监管职责授权,全局谋划。以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为突破点,以查前调查、各类座谈联席会议等为联系线,以财政金融政策等审核为扩大面,点线面相结合,有效提升监管影响。二是突破固有的检查加审核模式,大力探索和推进非现场监管。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打通数据收集渠道,除向各金融机构要求日常报送数据外,积极联系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定期的数据共享机制;其次加快相关应用,建立规程,将非现场监管的思路及模式,嵌入各项具体监管工作中。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日常监管工作有效延伸至以往较少或难以触及的领域,丰富了监管层次。

  四、注重沟通协调,优化内外部监管环境。首先在系统内部,积极与部内司局沟通联系,获取政策需求,明确工作要求,使各监管事项能够有的放矢,增强全局意识,办内通过定期汇报、问题请示及日常沟通,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其次在外部,一方面以预算管理为抓手,整合“一行三局”监管资源,在非现场监管、联合检查等方面不断推进协作,一方面以财政金融政策为纽带,与地方财政部门加强监管融合,通过联席会、工作协调会、座谈研讨等形式,统一监管认识,密切合作,共同保障相关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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