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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公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4:21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万荃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 记者万荃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公布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201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贯彻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上述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举措几部分组成。报告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公布外汇管理规定以及主要外汇管理法规、行政许可项目、重要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结果等,均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以下简称《文告》)等向社会公开。2011年,首次按季公布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缩短发布间隔。在按月公布银行代客跨境收付和结售汇总量数据的基础上,公布 2001年至 2010年银行代客跨境收付和结售汇交易项目的时间序列数据,并从 2011年 2月起,按月增加公布有关细项数据。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规则》,完善其中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立法程序,增加立法透明度。报告称, 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报告同时指出,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对媒体普遍报道、社会特别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回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外汇管理政策及重要统计数据的解读释义和说明,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同时,依法做好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开展银行信息门户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水平。扎实推进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试运行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外汇管理法规清理。集中宣布废止(失效)发布年代较早、与外汇管理形势不符的文件。归并整合不同时期发布的规范同类外汇管理业务的文件。定期更新现行有效外汇管理法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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